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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1-22
文号 时效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高港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1-22 10:4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港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各重点工作的牵头、落实单位。坚持将业务培训作为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措施,组织区各镇街以及重点部门参加泰州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积极开展区内培训工作,内容涉及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数据开放等。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载体的作用,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升级改版,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明确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8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区政府(办)文件、人事信息、提交人大报告、政府会议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申请数5件、信函申请数3件,所有申请均已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予以纠正、败诉的案件。

(五)区长信箱办理情况

2020年,累计办理区长信箱办理118件,办结率100%,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46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条例》的贯彻落实仍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加强《条例》的学习,通过辅导、培训和实例指导,帮助各部门(单位)更好地掌握理解,增强公开的意识,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实效。

2. 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下一步,立足公开载体建设,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栏目优化和内容保障,充分发挥其公开、便民和办事服务功能。提升电视、公示栏、公共查询点等传统载体的作用,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做优群众“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公开平台体系。

3. 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增强公开能力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公开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明确责任体系,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公开能力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