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因工病假的请假条件是什么?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7-08 17:45 浏览次数: 字号:[  ]

来电内容:员工非因工病假的请假条件是什么?是否需要公司审批才能休假?病假的申请期限是否有硬性要求?

来电时间:2026-7-4

答复内容: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答复部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