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泰州二胎生育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2-24 15: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来电内容:咨询泰州二胎生育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

来电时间:2025-2-23

答复内容: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1.根据泰建发〔2022〕201号、泰建发〔2022〕211号、泰建发〔2023〕52号文件规定:凡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泰州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可申请购房补贴。特别提醒: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申报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2.根据泰建发〔2024〕8号、泰建发〔2024〕126号文件规定:多孩补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夫妻一方为泰州市户籍,即可认定为泰州市户籍家庭)。特别提醒:本次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23-89690176。

答复部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