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内容:其亲戚孩子是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大泗镇的户籍,目前11岁,是残疾人,两个耳朵都失聪,咨询安装人工耳蜗是否有救助?
来电时间:2025-5-15
答复内容:根据苏残函[202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第二项规定: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江苏省户籍;(二)年龄:0-14周岁;(三)坚持低收入家庭儿童优先原则;(四)听力损伤在重度聋以上,佩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五)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长根据评估建议,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安排听障儿童接受科学的康复训练。经电话与市民沟通,已了解其亲戚的孩子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五个适配救助的条件,所以暂不可以享受人工耳蜗适配救助。请予理解!
答复部门:大泗镇
答复时间: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