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内容:其父亲在高港区刁铺街道三旗营村有一处宅基地,现在想办理继承,希望告知到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来电时间:2023-5-15
答复内容:依据《高港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因继承、购买、交换等情形,需对宅基地和房屋权利人进行变更的,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继承公证书等申请登记。无法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和继承公证书的,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应根据家庭成员意愿,经村委会审查,并组织涉及人员至指定调解场所,由镇司法所牵头进行调解,签定调解协议,镇人民政府通过三级确认的形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建议当事人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至所在辖区自然资源中心所申请办理。服务热线:0523-86910667
答复部门:自规局高港分局
答复时间: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