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1-17 15:13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领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查询到。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04号)执行。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