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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2-15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15 1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mc.gov.cn)获取。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主动公开情况。对照《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0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1678条,重点领域栏目发布信息235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37条,会议图解12条,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疫情信息80条,制作发布2022年医博会专题。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全年开展调查征集16期,编制发布《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处理费等相关内容,确保公开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实际诉求,做好释疑解惑工作。针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区司法局、法院的协同联动,防范法律风险。密切关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案例判决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实践,分析、汇总疑难问题,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7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项目建设等方面。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监管,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权威、合法、精准。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以及向社会公布“五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促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成功申请“中国医药城”标志性特色域名“cmc.gov.cn”,全面改版升级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化网站总体架构,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监督检查等工作,努力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2022年,全区关停政务新媒体4个,已备案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9个,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600余条。

5.监督保障情况。围绕国务院、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条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方案,优化考核内容。持续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确保安全运行。积极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以评估促整改,切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6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5

行政强制

3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28

0

0

0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4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2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22

0

0

0

0

28

(七)总计

69

28

0

0

0

0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二是创新能力仍需提高;三是工作落实力度仍需加强。

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建立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联动,围绕群众企业关注热点,拓展公开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提供及时性、针对性、指向性强的信息推送服务。二是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吸收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多探索多实践,高标准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努力打造利企便民、亮点纷呈、群众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三是探索上下联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部门、镇街的交流协作,特定事项“一对一”靶向联系,重点事项“面对面”现场指导,做到沟通“实打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