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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2-14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党政办 发布日期:2022-02-14 13:5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区政府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000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120条。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强化解读回应,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1篇,其中文字解读稿11篇、政策简明问答及政策图解20篇。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分工等信息,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延伸,集中公开村(居)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围绕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通报、疫苗接种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发布权威信息5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坚持柔性答复,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诉求,答复说明有理有据,有效化解矛盾,降低复议诉讼发案率。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对依申请公开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归集汇总相关信息并主动公开,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2021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4件,所有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集中公开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7个,统一标注有效性,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照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20余个,明确各栏目责任部门,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针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互动服务不实用、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合,全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7个,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12个。

5.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考核压实责任。按照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制定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加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公开创新案例社会评议”活动,通过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全区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0

行政强制

3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2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6

0

0

0

0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1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3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88

6

0

0

0

0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下一步,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着力从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建立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开事项。

2.政策解读机制仍需完善。下一步,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着力提升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

3.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切实履行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坚决清理整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