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5-08 16:2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凝聚部 门合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创竞争优势,奋力冲刺国家级高新区 第一方阵,经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决定, 在全区建立“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强区、项目兴区”目标定位,聚焦园区、镇(街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瞄准困扰企业的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以园区、镇(街道)需求为导向,一切服从园区需要、一切聚焦企业发展、一切围绕项目建设,建立一套“园区吹哨、 部门报到”的工作协同机制,适时推动“项目吹哨”(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切实提升园区办事便利度、增强企业获得感,全力打造更具向心力、更具竞争力、更具辨识度的改革先行区、创新活力区、发展引领区、幸福示范区。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园区“无小事”。充分发挥“店小二”三级联调平台优势,园区、镇(街道)立足于现有项目服务体系和工作模式, 全面集本区域发展诉求,为企业纾困解难,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部门结合园区、镇(街道)实际和需求,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创新工作机制、创优服务方式,想方设法将园区、镇(街道)关切落到实处。

2.坚持考核“全覆盖”。充分发挥“逆向”考核指挥棒作用,赋予园区、镇(街道)对部门的召集权、督办权、考核权。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次评价、月通报、季测评、 年考核”工作机制,督查考核情况作为“蜗牛奖”评定、“四种形态”运用及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3.坚持追责“零容忍”。各部门(单位)建立“主要领导负 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职能处室负首责”工作机制,做到服务留痕、过程可溯、责任可追。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从严追责、顶格问责,视情调整工作岗位。对碰“红线”、触“底线”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到位。

三、“吹哨”内容

“吹哨”内容涵盖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企业投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内容。

1.效能提升类。重点围绕园区在“三比一提升”项目建设、“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中,企业关注度高、办理周期较长的企业注册、用地规划、安全环保、消防审验、中介服务等问题,需要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优化流程、提升办事效能的情形。

2.综合协调类。重点围绕区内规上企业发展、重大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园区腾笼换鸟、企业转型升级遇到的产权缺失、资产转让、竣工逾期等问题,需要职能部门联商会办,或需要市区跨层级协调联办的情形。

3.对接上争类。重点围绕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石化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港口物流等主导产业发展中政策上争、要素保障、资金扶持、药械注册、专利申报、人才引进等问题,需职能部门对接上争、专业指导、全程协办的情形。

4.一事一议类。重点围绕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区交重点项目、“链主”“链核”“链源”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启用重大项目告知承诺制、标准地出让,简易低风险项目豁免相关审批等“一事一议”的情形。

5.其他。在园区经济发展、企业投资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点堵点问题。

四、工作流程

1.问题“收集”。园区、镇(街道)规范信息收集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园区、镇(街道)“店小二”沉入网格,做到“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知”,全面收集梳理、分析汇总“吹哨”的动态数据,形成“吹哨”基础台账。

2.园区“吹哨”。园区、镇(街道)推送“吹哨”事项(附件1),区吹哨办按照分级分类流转工作要求,对涉及单一部门事项,直接派单;对涉及多部门事项,明确牵头部门组织会办;对涉及跨层级事项,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按程序报转。

3.部门“报到”。对单一事项,“报到”部门接到“吹哨”事 项流转单后,1个工作日内回应“吹哨”诉求,拿出工作方案,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并反馈至区吹哨办。对涉及多部门事项,牵头部门1个工作日内回应“吹哨”诉求,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联商会办、集中服务,拿出解决方案,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分工,并反馈至区吹哨办。区吹哨办负责审核“吹哨”事项流转单内容,抄送至相应园区、镇(街道)及各责任部门。

4.闭环“销号”。建立“一哨一档”销号管理制度,对吹哨 事项办理情况全程跟踪、逐月通报、闭环管理。对按期完成的事项及时销号归档;对未能在责任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酌情延期;对确因权限、政策制约等客观因素,经多次协调仍未能办结的事项,报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可不列入考核,由部门继续跟踪推进。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对象

1.政府口机关部门(14家,下称 A类):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驻区单位(16家,下称B类):公安分局、医药高新区 生态环境分局、高港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税务局、高港区税务局、医药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高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医药高新区交通分局、高港交通分局、医药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港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医药高新区大队、交警高港大队、医保分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

3.驻区公共服务企业(10家,下称C类):电信双高区局、邮政口岸支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科思燃气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高港自来水公司、永安自来水公司。

(二)计分方式

考核实行“一哨一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在“一哨一评”基础上,对“吹哨”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测评、一年一总评,对A、B、C 类单位分类考核排名,倒逼各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务实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1.一哨一评。对涉及单一部门事项,由园区、镇(街道)对“报到”部门进行考核(附件2)。对涉及跨部门事项,牵头部门由园区、镇(街道)进行考核;协办部门由园区、镇(街道)(附件2)和牵头部门(附件3)共同评价,分别按照70%、30%的权重纳入协办部门考核得分。园区、镇(街道)按月汇总上述考评表,并报送至区吹哨办。

2.月度通报。区吹哨办定期督查部门“报到”工作执行情况, 对部门“报到”效率、办理进度、解决情况等情形进行跟踪督促,按月形成督查通报。

3.季度测评。季度考评由部门“一哨一评”平均分、企业满 意度测评得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70%、30%权重。“一哨一评” 平均分=“一哨一评”总得分/季度办件量;企业满意度测评得分=(满意票数+比较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0。每季度末,企业满意度测评由区吹哨办负责实施。

4.年度总评。区吹哨办根据季度考评结果,测算部门年度综合得分。根据年度“吹哨”事项办件量设置得分上浮,即以各部门办件量平均值为基准,办件量每高于平均值10%得分上浮1%,最高上浮不超过5%。部门年终考核得分=季度平均得分×(1+上浮比例)。对累计督查通报三次及以上的部门,年度排名下降一位。未发生“吹哨”事项的部门季度测评、年度总评得平均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且因此扣分的“吹哨”事项,部门可书面提交情况说明,经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批示认可的,该事项可以不纳入考核。

六、 结果运用

1.月度督查通报内容作为“蜗牛奖”评选线索,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部门由区效能办认定后直接颁发“蜗牛奖”。

2.A类、B类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级机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对A类、B类年度考核排名末三位的部门,取消综合绩效考核一等奖评选资格。对A类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分别扣减1/2、1/3、1/4年度考核奖,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部门分管负责人给予免职,连续三年考核排名末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对B类、C类年度考核排名末三位的部门,考核结果抄送上级部门。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及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区效能办向区纪(工)委监委及时移送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履责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投资发展环境提供纪法保障。

七、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园区、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长调度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办,具体负责“吹哨、报到”工作的统筹谋划、研判分析、调度督导工作。

2. 激励担当作为。 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店小二”服务意识, 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四联合”“一企一策”等服务机制。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激励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园区、镇(街道)、牵头部门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在考核中打和牌、人情分、关系分。

3.推进协同创新。逐步建立“吹哨、接哨”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实时反馈“吹哨、接哨”全流程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畅通园区、企业线上诉求渠道;设置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实施部门联动“接哨”模式,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见成效、出实效。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试行时间暂定1年。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附件:

1、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园区吹哨”事项流转单.docx

2、满意度评价表(园区镇街).docx

3、满意度评价表(牵头部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