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3年12月2日10时至2023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3年12月6日10时至2023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第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公开拍卖(处置单位: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标的物,管理人、法院、辅拍机构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等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凡参与竞拍者,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
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工业集中区的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 |
1 | 房屋建筑物 | 平方米 | 1721.18 | 1017400 |
2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项 | 14 | 241250 |
3 | 机器设备 | 台(套) | 19 | 212750 |
合计 | 1471400 |
以上资产经江苏立信慧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苏慧评报[2021]第277-1号报告,评估价为1471400元,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本次拍卖起拍价:717182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拍卖标的现状及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均无产权证,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相关建房审批等手续。对于是否能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以及将来是否被政府基于安全考虑或违章建筑拆除,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不含土地使用权,对于房屋建筑物所在的土地,系租赁他人,土地性质部分为集体土地、部分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部分属于他人、部分属于大泗镇政府。买受人如竞得该标的物后,自行与土地权属人商议土地租赁事宜。对于土地承租事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买受人后续不得以无法续租等任何理由悔拍或向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索取任何赔偿。
(三)该标的物的房屋建筑物部分出租给他人,截止拍卖上线日,管理人向房屋建筑物承租人(含占用人)发出解除租赁协议并限期搬离通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均未搬离并一直占有使用,管理人向高港区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诉讼,已胜诉。买受人竞得该标的物后,自行处理退租、清场事宜,并自行承担相关退租费用、清场费用,且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索要相关费用。(具体占用或租赁情况意向竞买人可于本次拍卖开始前至管理人处查询)。
(四)如存在集泰公司法人及相关人员自行对外出租集泰公司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买受人自行处理相关问题。(管理人接管集泰公司后已发通知,其他人已无任何权力对外出租集泰公司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五)拍卖标的物有部分房屋存在权属纠纷,具体情况意向竞买人可于本次拍卖开始前至管理人处查询,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后续一切相关事宜。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数量差异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参与竞拍者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用水、用电、消防验收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管理人对交付后标的物的使用不作任何保证。
(九)关于在上述地块经营所需的前置立项、行政许可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许可证照等事项,是否通过审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竞得该标的物后,后续若涉及以上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
(十)标的物交付之日后发生的看管、维护的责任及有关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电工等看护人员的报酬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拍卖前三天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竞买人请于竞拍前自行前往现场看样,管理人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电话19852196881。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拍卖前三天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房屋建筑物等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标的属于破产财产处置,破产企业无法履行正常纳税义务,国家对破产企业财产交易过程应税尚不完全具体,因此无论何种纳税义务之规定,竞买者须自行承担并缴纳本次标的拍卖交易及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相关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府基金、印花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具体情况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
(二)如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路支行,账号:1115061639000038001)
(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春兰路5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经管理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开展上述流程的,视为买受人拒绝受领拍品。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拍品,拒绝受理拍品的,按照竞买人悔拍处理。
(二)拍卖成交并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协助向法院申请出具解押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
(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交易款项支付完毕后,买受人应立即联系管理人开展移交工作。因买受人迟延交接标的物或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期间产生的侵权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人仅进行形式移交,不负责实际交付,由买受人自行实际占用人协商标的物移交事宜。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即视为标的物进行了移交,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交予竞买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管理人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标的物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及现状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情况及现状为准。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9852196881
法院监督电话:0523-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9日10时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3年12月2日10时至2023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3年12月6日10时至2023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第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公开拍卖,处置单位: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物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余款,买受人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路支行,账号:111506163900003800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本标的物存在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支付方式为由买受人通过淘宝平台生成的付款单支付。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买受人应于付清在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经管理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开展上述流程的,视为买受人拒绝受领拍品。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拍品,拒绝受理拍品的,按照竞买人悔拍处理。
十五、拍卖成交并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协助向法院申请出具解押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
十六、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立即联系管理人开展移交工作,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因买受人迟延交接标的物或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期间产生的侵权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管理人仅进行形式移交,不负责实际交付,由买受人自行与实际占用人协商标的物移交事宜。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即视为标的物进行了移交,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交予竞买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管理人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标的物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及现状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情况及现状为准。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9852196881
法院监督电话:0523-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泰州市集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