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203强清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州港宏港口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宏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1月3日指定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为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港宏公司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概况
1、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港宏公司设立于2004年12月27日,经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0万元,注册号321200000002597;法定代表人为尤松林,股东为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尤松林,其中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8万元,出资比例90%,尤松林实缴出资12万元,出资比例1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带式运输机、港口起重机、起重吊索具,港口机械安装、维修。
2、前期投入及负债
债权人衡阳东华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20202.7元,管理人确认债权672831.13元;另,港宏公司尚欠税款约13万元。
3、项目简介及优势
港宏公司原是一家国有公司后改制,在当地港口机械市场上已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具备重整可能性,因此无论从债务人财产处置亦或从债权人受偿率来讲,通过重整均有利于保障各方权益。
二、投资须知
1、为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本公开招募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开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不能代替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是否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不适于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情况。
四、投资人报名
1、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主要对偿债资金来源、资金注入计划、偿债周期等进行描述。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情况介绍(包括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
(2)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及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资质、资信证明(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保密承诺书,承诺对自管理人以及港宏公司处获得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适用因该项目获得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港宏公司及管理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8)投资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资金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
2、招募程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现场提交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为公司的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为个人的需签名盖章一式三份。
(1)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88-14号苏州农商行10楼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律师、赵律师,15951179899、13775681804。
五、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2、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泰州港宏港口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