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1203清申5号
泰州市力达精密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泰州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你公司强制清算审查一案,本院已于2024年12月24日登记立案,现决定由审判员周树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程华国、罗树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特此通知。
若你单位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后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异议的,本院将依法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