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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寺巷街道 发文日期 2022-11-07
文号 泰新寺办〔2022〕38号 时效
寺巷街道党政办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寺巷街道 发布日期:2022-11-07 09: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促进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寺巷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和专业委员会以及相关工作职责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喻海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秦军林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主 任:吴 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杨 帆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吴 昊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惠媛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华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寺巷派出所所长

王 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孙 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群工作局局长

栾永明 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吉进宝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成 员:刘山宏 寺巷司法所所长

朱日锁 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局长

赵 越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王 卫 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张 斌 街道经济发展局局长

姚 斐 街道财政局局长

张秋兰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袁 斌 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根林 街道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诚 街道人武部副部长

吉恒波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凌 宏 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尤光明 街道党政办正股级干部

孙春燕 街道妇联主席

刘彩霞 街道专职组织员

江茂广 街道总工会副主席

马恒燕 街道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何慧君 街道统计站站长

陈 玉 街道党群工作局副股级干部

陈九届 寺巷供电所所长

曹 敏 寺巷水利站站长

张东澜 寺巷卫生院院长

李 亚 医药城派出所所长

王 鹏 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队长

胡 浩 寺巷派出所副所长

刘 霞 寺巷兽医站站长

周圣宝 寺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栾兆华 龙凤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袁志明 二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栾立华 军甫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毛庆朋 小王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长春 大王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艳阳 三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姚淑颖 康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商厚祥 新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卫生 医药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邱小兵 祥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芮艺生 屠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 俊 新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 静 石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安委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秦军林同志兼任,街道党政办、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为民服务中心、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兼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安委会成员因岗位变动、职务变迁等原因发生变化,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设置

安委会下设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牵头实施专业委员会内各成员单位涉及本专业委员会相关、相近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各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委办),统筹、指导、协调、召集开展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具体设置分工调整如下:

1.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和防汛防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 任:张 斌 街道经济发展局局长

牵头部门:街道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寺巷水利站、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寺巷兽医站、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局,张斌、曹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施工、城镇燃气、安置区、既有房屋、危废固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杨 帆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主 任:袁 斌 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牵头部门: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寺巷水利站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袁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昊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朱日锁 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局长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局、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寺巷水利站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朱日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卫生、食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昊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张秋兰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部门:为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寺巷水利站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张秋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和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秦军林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吉恒波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牵头部门:街道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为民服务中心、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寺巷财政局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局,吉恒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6.油气输送管道、加油站、电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秦军林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马恒燕 街道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牵头部门:街道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为民服务中心、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局,马恒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出(群)租房、合用场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赵华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寺巷派出所所长

王 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胡 浩 寺巷派出所副所长

王 卫 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牵头部门:寺巷派出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王卫、胡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主 任:王 鹏 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队长

牵头部门: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寺巷水利站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文体旅游和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群工作局局长

主 任:张秋兰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部门:为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党群工作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交巡警四大队寺巷中队及各社区

办公室设在为民服务中心,张秋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宗教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群工作局局长

主 任:陆 丹 街道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牵头部门:党群工作局

责任单位:寺巷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党群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社区。

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局,陆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开展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街道专委会主任因岗位变动、职务变迁等原因发生变化,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一)安委会工作职责

安委会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和指导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及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

2.组织、协调、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和各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督查指导街道各社区、各部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研究提出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分析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架构,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社区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经费和装备配备到位;

5.负责并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安委办工作职责

安委办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责,不代替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部署,并按指示和部署研究制定全街性的综合实施方案;

2.指导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和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协调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隐患督办、专项督查、挂牌督办等工作,及时将上级通报反馈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问题隐患,移交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协助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安委会成员单位、社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考核、督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考核结果落实表彰奖励;

6.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社区开展研判,及时分析预测安全形势,为工作部署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7.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社区开展行业领域、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8.牵头组织制定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或协调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定期分析研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本专业委员会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

(5)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专委办工作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本专业委员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专业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专业委员会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向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6)承办安委办和本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