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68/2022-00449 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12-24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10:4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商务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且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牵头实施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电话:0523-86966036)

(二)市场建设与运行处(电子商务处)。拟订全区内贸流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工作,促进社区商业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且组织实施;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且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相关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且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联系电话:0523-86965015)

(三)流通业发展处。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指导、监督商务行政执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按照分工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区商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规定,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服务职能;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联系电话:0523-86966026)

(四)开发区处(口岸处)。按照规定承担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全区开发区工作;指导全区开发区编制发展规划并且组织实施,拟订开发区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开发区建设发展;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的设立、撤销、变更的相关工作;研究开发区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建设情况;研究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区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口岸工作实施细则;拟订全区口岸工作开放规划、计划和政策,编制实施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统计、分析口岸运行数据,加强预测、预警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口岸通关便利化工作;负责口岸扩大开放和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口岸各联检机构的配合协调工作,归口协调提请地方政府解决口岸查验机构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523-86966240)

(五)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处(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进出口公平贸易处)。拟订全区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全区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展会规划、促进与管理;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贯彻执行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以及相关工作;配合参与调查对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调查,配合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对省、市、区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和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配合开展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贸易政策审查;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拟订并且组织实施全区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负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承担区对外劳务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23-86966137)

(六)外国投资管理处。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落实促进区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依法初审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指导规范全区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全区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服务工作;开展全区外商投资纠纷投诉办理和调解工作。(联系电话:0523-86966135)

(七)投资促进处。拟订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建议并且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规范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专业招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投资促进项目信息和宣传资料编制;负责与各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以及各类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负责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访工作;负责区驻国(境)外各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经贸规划、政策措施实施的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523-86966620)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商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信息、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联系电话:0523-8696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