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62/2022-0013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1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事业稳健发展。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公开机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内容,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定期对局各单位、科室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内容、便民程度、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督查,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公开内容“自定”向群众“点题”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制定下发全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全部纳入重要公开内容,并组织业务科室分类制定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细则,推动各类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提升公开时效。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缩短信息在收集、加工整理、编写、传递各环节上的滞留时间,能当日公开的,绝不推迟到第二天,做到公开及时、准确、完整。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设立依申请公开信箱,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实现依申请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起。

3.建强载体建设,提升公开实效。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让政务公开的形式更活、成效更显。一方面,建强线上公开阵地。依托区政府网站开设稳岗就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养老服务等专栏,全面发布就业、人才、社保、社会救助等业务政策解读、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其中: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12条;政府采购、招标信息8条;各类业务动态、公告公示信息116条;行政许可53条。积极回应网络舆情,依托12345、12333服务热线、网络论坛等平台,及时办理网民咨询答复,全年网络舆情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100%。另一方面,建强线下公开载体。在窗口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定期更新印发政策宣传手册、业务经办告知单等,为公众提供便利公开服务。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活动,局领导为群众现场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常态化开展惠企惠民政策“直通车”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宣讲政策、指导业务,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全年开展就业创业、工伤预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各类主题宣传17批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惠企惠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广;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等。

改进措施:下一步,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创新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度,办好建议提案,做好舆情回应,不断增进公众对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在答复代表委员时原则上一律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共26件,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13件,按期办结率100%,委员和代表满意率100%。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梳理人社、民政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制成服务“菜单”,定期走上街头巷角、走进社区村居,开展“社保捷办”依小时、“暖心饴养”宜小时服务活动,通过场景化、沉浸式的政策宣讲、案例讲解、业务帮办,让政务公开直达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