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986553/2020-0076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1-20
文号 时效
泰州市高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高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0-01-20 15:5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周例会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明确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公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项,行政处罚5项,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8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能够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1.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结合局周例会组织认真学习《条例》,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

2. 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退役军人领域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工作,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对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进一步明确,对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