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986553/2024-235891 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2-05
文号 时效
【置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就业惠企政策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4-02-05 15:04 浏览次数: 字号:[  ]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对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申请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2.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三、申请流程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单位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的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O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在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企业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的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O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4.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女职工(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S)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三、申请流程

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或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0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5.创业示范基地一次性补助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于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含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同时按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包括市、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函、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评估表、基地实际投资方和运营机构情况及有关资质证明。

(二)专项材料:《基地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机构场所、日常管理、创业服务、孵化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具体内容为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师资及管理人员、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提供创业服务、入驻创业实体清单及创业带动就业等基本情况,要重点体现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

四、申请流程

获评的各级创业示范基地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人社部门申领补助。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示范基地权属方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6.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款

一、贷款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员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额度

由各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按照每人10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贴息标准

对发放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材料至人社部门办理“富民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至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办理贷款,贷款结清后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五、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7.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2年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与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该项政策实施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三、申请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账户O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8.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0,对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中当地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以及对非中高风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参保人数按当地政府首次公告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三、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9.苏岗贷

一、贷款对象

具备以下5项基本条件的企业:1、工商注册地在江苏省泰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2、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20人。3、企业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4、企业员工全部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5、企业信用资质符合乙方的相关审核要求。

二、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一定条件及规模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00%,最低可至LPR;贷款期限主要为一年期,也可根据企业需求延长至三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方式以纯信用支持为主。

四、申请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后,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专员为企业上门提供服务。

五、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

10.用人单位招聘登记

一、服务对象

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WWW.js365job.com)、“云智聘”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及招聘会预约,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岗位信息及参加招聘会。

三、申请流程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裙楼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洪泽湖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96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