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62/2022-00673 | 分类 | 领导分工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文号 | 时效 |
卞晓江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戚永生同志牵头民政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作风效能建设、组织人事、招商引资、共青团、工会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计监督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徐 亮同志牵头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工作,分管局拥军褒扬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区社会事业工作站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计划与财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袁荣强同志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劳动维权、信访维稳、基金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等工作,分管局养老和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颜 亮同志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分管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处(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儿童福利处)、区婚姻登记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钱存宏同志负责养老服务、慈善事业、社会福利、系统安全生产、优抚安置、妇女联合会等工作,分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养老服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优抚安置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福利生产服务中心、陵园管理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刘 宇同志负责就业创业、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工作,分管局就业促进处(人才开发处)、人事管理处(职称工资福利处、区表彰奖励办公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社会保险待遇审核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王 云同志负责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刘宇同志分管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工作。
赵达民同志协助分管局办公室相关工作。
朱建明同志协助分管社会保险方面(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
王丽霞同志协助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的工作。
叶明国同志协助分管拥军褒扬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