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23-000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1-03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1-03 1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本报告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的细化,我局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以确保相关公开信息能及时更新。为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业务处室负责人把关的信息审查制度,坚持“非经审核不上网,上网信息必审核”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报批、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上传及时,审核程序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我局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积极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实施。全年共计发布政府信息86条。其中,对我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进行总结、宣传的部门信息共计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包括祥泰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公告及遴选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等在内的通知公告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其他采购公告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共计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政策文件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行政复议类24条,主要包括文书公开、复议百科及复议指引三方面,占总体的比例为28%;矫务监督与公开12条,包括执法公开、社矫信息公开、舆情管理、案件办理四个方面,占总体的比例为13.9%;无审批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便民快捷原则、改革创新原则,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仍然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相关处室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完成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技能。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