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20-006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1-22
文号 时效
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高港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1-22 11:2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2019年,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工作,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司法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政策文件、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牵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了高港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全年共计发布信息政府信息52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本单位业务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9%;招标公告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但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基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第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第二,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第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设置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