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18-0053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2-24
文号 时效
2017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2-24 17:35 浏览次数: 字号:[  ]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局办公室86966086。

一 概述

2017年,区司法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次对司法局政府网站及页面内容进行纠错筛查,删除无效链接、更改错误链接;全年共计发布信息233条,搭建广大人民群众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沟通的桥梁。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司法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咨询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