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19-0050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2-22
文号 时效
2018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2-22 08:41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8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紧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服务便捷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搭建广大人民群众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沟通的桥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司法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6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先进标准和更高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重点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同时在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01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众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