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21-0063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15:0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20年,司法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政策文件等相关文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系列信息;强化公开监督,公开高港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年共计发布信息政府信息53条。其中,部门文件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5%;本单位业务类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4.2%;通知公告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招标公告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1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内容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