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25/2023-00584 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2-24
文号 时效
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相关部署的督查工作 。

(二)依法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承办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报备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各镇(街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管委会、区政 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区管委会、区政 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译本。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各园区、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区管委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管委会、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担区管委会、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管委会、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事项。开展政府法制研究,为区管委会(区政府 )的工作部署以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区管委会、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且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管理、监督在本区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 。

(八)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 律事务。

(九)负责本系统经费、装备、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 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