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900017/2025-00014 | 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4 |
文号 | 时效 |
Q1.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2025年各公办学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继续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招生工作启动前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由学校现场帮助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验核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Q2. 义务教育学生招生入学的对象有哪些?
具有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Q3. 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如何安排?
7月11日—16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同步到学校现场验核报名(具体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7月17日,区教育局将组织网上审核,以短信方式告知报名材料是否审核过关。
7月17日—19日,前期未报名,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以及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在学校登记报名的新生,8月18-20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1807室(联系电话:86936167、86966150)补办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时间,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Q4. 新生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书或素质报告书,原就读于外省市小学学生须提供电子学籍卡打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Q5. 房产相关政策如何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
(2)具有口岸街道(原口岸镇)、沿江街道、刁铺街道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Q6. 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能否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固定住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Q7. 拆迁户、空挂户如何登记报名就读?
对两年内(从2022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城市建设、按期拆迁的家庭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凭相关材料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具有口岸街道(原口岸镇)、沿江街道和刁铺街道户籍,但在城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固定住房证明,小学到环溪小学或扬子江小学登记报名,初中到扬子江初中或环溪初中登记报名,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Q8.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非本区户籍、在本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携带下列材料审核报名:(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截止2025年7月10日务工或经商至少满6个月,经商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居住证明(电子居住证也可)或有效房产证明;(3)户口簿;(4)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需提供全国学籍卡打印件。居(租)住在原高港区城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以通港路为界,通港路以南的在规定时间内小学到扬子江小学报名登记,初中到扬子江初中报名登记;通港路以北的在规定时间内小学到环溪小报名登记,初中到环溪初中报名登记;居住在非城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乡镇学校登记报名;居(租)住在原医药高新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小学初中都到野徐小学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Q9. 多孩子女可以同校就读吗?
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我区继续落实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政策。由学生监护人申请同校就读的学校,如符合申请校入学条件、同时申请校有空余学位,则全部安排到申请校就读;如申请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同校就读。
Q10.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如何认定?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详见招生方案)。在部分区域继续施行“一区多校”招生,寺巷街道龙凤家园小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周山河小学、泰州市鲍徐小学(泰州实验学校明珠校区)入学;寺巷街道新港社区和野徐镇唐庄村未动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可自愿选择泰州市野徐小学(有校车)、泰州医药城实验小学入学;寺巷街道屠桥社区、二桥社区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周山河小学(有校车)、泰州市环溪小学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省泰中附中教育集团周山河初中、泰州市高港实验初级中学环溪校区入学;凤凰街道陈庄社区、殷蒋社区、朱穆社区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塘湾小学、泰州市野徐小学入学;口岸街道鹏欣瑞都、海裕山庄、宏达花苑、南韵家园、山河万象小区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起始年级可自愿选择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春港校区)、泰州市口岸小学入学。
Q11. 如何申请转学和延缓入学?
2025年秋学期符合转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申请转入校登记,各学校接受新生报名时同步接受转学登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按照规范程序直接接受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并将学生信息提交到基教处备案;符合转学条件但没有空余班额的,学校可先安排登记,将学生信息报基教处进行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到其施教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延缓入学,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填写申请延缓入学表,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基教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