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70/2022-01502 | 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7 |
文号 | 时效 |
1.我区每个学段都有学生资助项目吗?
是的,目前我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健全,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吗?
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并不影响申请资助。
3.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申请资助吗?
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
4.申请资助有什么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
(8)全国资助系统反馈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7.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政府资助和保育教育费减免。
8.哪些幼儿园的孩子可以申请享受政府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9.幼儿园的孩子政府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的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1500元。
10.哪些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育教育费全免。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三、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有哪些资助政策?
主要是“两免一补”,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1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免除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13.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是哪些学生?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14.生活补助发放对象是哪些学生?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其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的资助标准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四、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15.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国家奖学金。
16.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免学费?标准是什么?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和非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收取的学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17.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哪些人?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不含县城)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的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3000元。
18.什么是中职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19.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0.考入高校贫困新生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到哪里申请?
资助对象:在市区(不含姜堰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中家庭贫困的泰州籍学生。
资助标准: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
考入高校贫困新生助学金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高中就读学校申请。
五、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21.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什么人?贷款金额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和在校生。每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5年内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还本宽限期(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22.怎样申请助学贷款?
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所就读的高中提交贷款预申请(高中统一组织)或关注泰州高新教育发布提交预申请,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未办理贷款预申请,可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再按上述流程继续申请贷款。正式申请贷款时,请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可下载打印)。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
23.我报考的是外省高校,也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吗?
可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 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就读省内或省外高校,均可申请。
24.专转本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吗?
专转本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对照正常申请流程前往户口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5.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于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前往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
26.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多少?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 30 个基点执行。
27.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的12月20日,及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为偿还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借款期限内,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偿还日前偿还助学贷款。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仅偿还到期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逐年偿还本金+利息(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如果借款未到期,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在这之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账户;如果借款当年到期,要在9月20日前将钱存入账户,银行9月20日扣款。
28.学生毕业后如何还款?还款手续是否方便?
自2022年起,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由“招商银行”作为代理结算机构。续贷学生继续由支付宝代理结算。首贷学生申请成功后可下载招商银行APP,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助学贷款账户绑定(详情可咨询户口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续贷学生可登录支付宝手机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29.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首先,您需向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学校如果开办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那么只要您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家庭经济困难,且正在攻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和研究生学位,就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六、咨询电话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23-86966687,0523-86966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