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11/2019-0047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 发文日期 2019-02-22
文号 时效
2018年区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9-02-22 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泰州市高港区经信委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委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全委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联络员网络,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在公文流转中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流程,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在第一时间就上网,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快速处理,提高了机关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区经信委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文件、法规规章2条,发布市或市(区)级文件政策解读27条,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发展规划3条,上级文件政策解读4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6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投诉情况

本委2018年度网上收到“区长信箱”咨询2件、投诉0件。共收到12345热线平台办件2件,全部按时办结。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有待克服和改进。1、个别信息公布不及时。2、部分处室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新的一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对全委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主动收集、整理和加工各类工业经济信息,为企业和市民服务。同时,加强督查检查,提高处室工作人员积极性,争取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