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03/2024-233789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4-02-29 |
文号 | 泰高新发改〔2024〕45号 | 时效 |
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疏导2023年冬供期间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疏导2023年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2023年冬供期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09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自2023年1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燃气企业要加强与用户沟通解释,做好清算工作。
三、相关要求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单位的合作沟通,要多气源、多途径采购,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切实保障我区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特此通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