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900017/2024-224001 | 分类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8-22 |
文号 | 时效 |
各镇,各相关团队:
按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送戏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文旅发〔2024〕10号)文件要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将开展2024年“送戏下乡”活动。为全力提升“送戏下乡”品质和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更好地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送戏下乡”表演团队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队资质
1.参与演出的团队必须是省文旅厅评定的“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对象或省委宣传部、文明办评定的“百千万”工程优秀群众文艺团队;
2.团队需要有独立法人资格;
3.演出人员必须有意外伤害保险,且身体健康,热衷于文化艺术普及。
二、节目要求
1.戏曲团队节目内容应以中国传统戏曲节目为主,可以是整台演出,也可以是名段集萃;综艺团队每场要有2个及以上戏曲类节目;
2.演出剧(节)目可以根据社会现状创作出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类节目;
3.能完成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的完整演出。
三、申报方式
1.根据附件表格要求,填写戏曲“送戏下乡”演出申请表,详细填写团队情况介绍;
2.线下报名。报名时团队需携带团队法人证书、身份证、“团队资质”第一项相关材料,以及盖好公章的申请表(附件)、节目单、安全预案等。
3.线上报名。请将线下报名资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82394608 @qq.com,联系人:詹桂平,电话:18168551118,逾期视为放弃。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1.团队演出经费补助依据省文旅厅相关文件执行;
2.实行基层点单,团队演出的模式。每年同一个地区点单同一支团队不得超过2场,采取按月点单,提前审批后演出的模式。属地需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与演出团队签订相关协议;
3.团队需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活动资料;
4.团队表演的节目内容与参加泰州市惠民演出剧目相似度不超过20%,申报时需同时报送节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