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900017/2025-223141 | 分类 |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法制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文号 | 泰高新政办〔2025〕6号 | 时效 | 有效 |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政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及中期调整 | 区发展改革委 |
2 | 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 区发展改革委 |
3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银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4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5 | 盐泰锡常宜铁路高新高港段征拆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6 | 城中村改造项目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