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900017/2024-223129 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5-14
文号 泰高新政办〔2024〕13号 时效 有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精致高新“五清四美”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14 10:4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农办印发的《泰州市城郊接合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机制》文件要求,切实巩固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制定《常态化开展精致高新“五清四美”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常态化开展精致高新“五清四美”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论述,围绕“清爽、整洁、和谐、自然”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干导向、结果导向,以片区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集中开展“五清四美”(清理黑臭水体、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河道杂物、清理残垣断壁、清理粪坑旱厕;门前三包庭院美、水清岸畅河道美、平畴沃野田园美、靓丽整洁村庄美)专项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镇(街道)不同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确定合理行动目标;把握好整治力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群众接受度的关系,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尊重发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

——坚持系统推进。注重系统谋划、加强工作衔接,以镇(街道)为单位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做到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集中攻坚与长效管护相结合。

——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政府、市场、村居集体、农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

——坚持协同发力。建立区级统筹、镇(街道)协调、村居〔主要包括参与行动的10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名单见附件〕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发力、协同推进、全员参与、改善福祉,确保“五清四美”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五清四美”专项行动,推动全区村容村貌由“干净整洁有序”向“宜居宜业和美”跃升。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的质量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

1.区级统筹成立由区党工委(区委)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五清四美”专项行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推进、行动落实指导、典型互鉴互促等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部门在各自职能条线方面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面上业务工作,研究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中需要完善的行动措施和责任清单,推动行动落地见效。

2.镇(街道)切实履行协调协作、推进落实的职能,明确镇(街道)农业农村局为“五清四美”专项行动的承办主体单位,会同镇(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落实相应工作,指导村居常态化实施“五清四美”专项行动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

(二)工作推进机制

各责任部门在区党工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五清四美”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协调各项工作,对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制度执行、作用发挥,特别是省市通报或调研反馈的问题,要组织“四不两直”实地走访,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三)宣传引导机制

1.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身边环境的整治提升,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

2.持续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通过公布各级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及时收集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倾听民声,从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开展行动。

3.开展行动倡议和资金鼓励,发布精致高新“五清四美”专项行动倡议书,倡议广大党员、农民群众主动参与行动,讲文明树新风,建设美好家园。鼓励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政策给予适当奖补,并吸引社会资本或组织村民筹资投劳,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支持专项行动开展。有条件的镇(街道)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适当予以补助。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精致高新“五清四美”专项行动的通知》(泰高新政办〔2024〕3号)不再执行。

附件:

“五清四美”专项行动参与村居一览表

类别

镇街

小计

村居名单

城郊

接合部

(51个)

口岸街道

17

引江社区、新明社区、东南社区、城南社区、龙窝口社区、城东社区、田河社区、集成社区、戴集社区、张马社区、朱营社区、大石村、徐桥村、郎庄村、雅儒村、吴楼村、徐庄村

刁铺街道

6

界牌社区、万庄社区、关桥社区、通太社区、环溪社区、大丰社区

凤凰街道

6

梅兴社区、殷蒋社区、朱穆社区、塘湾社区、秦蒋社区、振兴社区

明珠街道

6

鲍徐社区、北徐社区、靳新社区、城南社区、东明社区、殷庄社区

寺巷街道

9

寺巷社区、新华社区、小王社区、大王社区、石桥社区、三野社区、屠桥社区、二桥社区、新港社区

白马镇

7

金马社区、白马社区、前进村、陈家村、陆家村、岱白村、黄河村

涉农

乡镇

(57个)

许庄街道

13

许庄社区、马厂社区、三旗营社区、官沟社区、曹官营社区、周梓社区、乔杨社区、赵王社区、孔桥社区、管营村、钱赵村、明河村、蔡庄村

永安洲镇

10

东江社区、上桥社区、永胜社区、建安社区、兴隆社区、福沙社区、兴洲社区、中心社区、永兴社区、新街社区

大泗镇

13

大泗社区、佴陈村、霍堡村、时庄村、马龙村、康乐村、大马村、佴庄村、二陈村、杨营村、北港村、前进村、曹于村

胡庄镇

15

胡庄社区、汪群社区、宗林村、刘元村、赵市村、薛垛村、戴陈村、刘荡村、单王村、史庄村、庵桥村、周马村、丁庄村、田野村、陈隆村

野徐镇

6

永新社区、老庄社区、唐家社区、褚雅社区、仲联社区、野徐社区

小计

11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