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20882/2019-00663 | 分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3-04 |
| 文号 | 泰高政发〔2019〕10号 | 时效 |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邵釜明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朱双六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公务员局局长;
邱卜雨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金星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乡科级);
赵达民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乡科级);
王晓瑾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口岸办公室副主任(正乡科级),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成旭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乡科级);
吉鹏军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乡科级);
周斌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民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季明友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钱爱群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胡晓明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商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靖、周德明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
王连章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陈进东、李乃和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胡怀扣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高希兆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平建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戚兆雄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常宏、史平凤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孙宏许、徐立斌、李晓娟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秦勇华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副局长;
褚国玺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严国斌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常建锋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续飞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地震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䶮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俊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军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冯文林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侯勇、栾玉柱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沈立新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长奋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树华、孙婷婷、王军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叶明国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施礼山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帅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唐勇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亚琴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童丽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范松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进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张玲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任副乡科职时间从2017年12月起算;
李巧荣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副乡科职级时间从2016年4月起算;
钱荣华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8年1月起算;
管国栋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8年1月起算;
周斌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任副乡科职时间从2017年12月起算;
郭尚彬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从2018年7月起算),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口岸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帆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从2018年12月起算),免去其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薛旭光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从2018年12月起算);
侯明敏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从2018年12月起算);
史立新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萌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
陈文燕、卞辉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
张国庆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孔德岳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栾兴初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韩记国同志的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国栋同志的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志勇同志的泰州市高港书画院院长职务。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