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03/2025-233810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文号 | 泰高新发改〔2025〕7号 | 时效 |
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以及泰高新发改发〔2018〕115号 文件规定,结合燃料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热力销售价格由284.6元/吨调整为284.87元/吨(含9%增值税),不再收取超低排放加价。
二、医药园区内的供热管网费用按泰高新发改委〔2017〕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价格自2025年2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工作,与用户做好清算。同时要强化服务,切实保障热力市场供应稳定。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