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113X/2023-251746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港口物流产业园(永安洲镇)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
文号 | 时效 |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为统筹推进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简称“延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
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1)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组级延包工作代表;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延包工作小组;
(3)以组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拟定组级延包方案,并在组内公示;
(4)组级延包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村级,形成村级延包方案;
(5)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并通过村级延包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永安洲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批准;
(6)与农户签订延包合同;
(7)承包地经营权证书进行变更。
2.延包方式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1)直接延包。承包地基本上没有变化,经过村民认可后可实行直接延包。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在新的承包期内,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
(2)开展“确权确亩”和“确权确股”延包。在二轮承包亩数确定的前提下,对于因土地流转导致的界址不清以及因规划、待征导致的暂缓确权等情况,可采取“确权确亩”方式延包;对于因征地拆迁导致原承包地面积、四至均无法准确辨析的情况,可采取“确权确股”、量化“分红”的方式延包。无论是“确权确亩”还是“确权确股”,都只进行账面数据调整,地块仍由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流转经营,确保大多数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障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
(3)化解遗留问题后再延包。对于一些因征地、列入规划、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土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收尾工作、化解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由村组依法民主讨论,完善好承包地确权数据,再行延包。
(4)不延包。对因征地、纳入建设规划等原因无法推进延包工作的村组,此次可申请不延包。需由相关村组提出申请,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明确土地承包情况维持现状、不动不变,镇政府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由区政府审批。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0月,深入调研,摸排矛盾问题,并进行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各村组开展承包地调查摸底,通过座谈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摸清农户承包地的现状、农户诉求、难点及可以接受的延包方式。10月底前,村(社区)要重点将土地情况有调整的户数和无调整的户数情况梳理完成。
(2)2023年10月-12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讨论延包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永安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批准。
(3)2024年1月-3月,签订承包合同。
(4)2024年4月-7月,处理遗留问题,对全面开展延包工作机制进行充分总结,聘请专家评审、绩效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做好二轮延包工作,关系到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的顺利落实,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社区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延包工作组,具体负责延包工作。
二是把握重点政策,夯实工作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组织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推进延包工作。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做好纠纷调处。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筑牢维护农村和谐与稳定的“思维底线”,做好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风险预防等工作,制定配套的风险防范预案,最大程度保障延包工作的顺利实施。延包工作坚持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是把握工作节奏,抓好推进落实。各社区要根据序时进度,稳妥推进延包工作,保障土地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延包工作。同时每月做好总上报工作。10月底前,完成相关附件的填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