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900017/2025-223715 分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11-18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修编》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11-18 14: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背景依据

高港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组织编制了《泰州市高港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为夯实渔业产业发展基础提供了坚实保障。但随着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以及各地水产养殖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因此,为规范渔业管理基本制度,优化水产养殖业发展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的通知》,结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渔业发展需求,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修编。

二、目标任务

本次规划修编紧密结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渔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全面、科学地评估全区水域滩涂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发展潜力,旨在为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以及渔业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坚实的决策依据,推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渔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四部分:一是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确定规划修编总体思路。具体包括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与规划范围的确定。二是分析全区渔业发展现状与需求,开展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具体包括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确定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三是衔接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确定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具体包括功能区划概述;规划修编后禁养区、限养区及养殖区分布与规模确定。四是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有效实施,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及其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