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900017/2025-223713 | 分类 | 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29 |
文号 | 时效 |
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23年4月3日,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4年9月20日,市政府制定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工作运转和议事决策,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工委(区委)各项部署安排精准落地见效,依据《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区党政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并经2025年第3次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制定依据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依据《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形成的。
三、出台目的
《工作规则》是区管委会、区政府施政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是实现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制度性保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政府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提升政府工作运转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
制定本《工作规则》有利于区管委会、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各园区、镇(街道)增强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高新高港新实践而努力奋斗。
四、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总体分为九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工作要求三方面内容。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包括组成人员、责任分工、部门职责、政府职能等内容。
第三章,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六方面内容。
第四章,监督制度:包括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内容。
第五章,会议制度:包括区管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区管委会(区政府)专题会议和全区性会议制度。
第六章,公文制度:包括严守行文规则、规范办文流程、严格签发程序、控制发文数量、严控议事协调机构、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办理实效七方面内容。
第七章,内外事活动:包括领导出席活动审定、发表讲话或文章要求、因公出访程序等内容。
第八章,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包括工作落实责任、督查工作机制等内容。
第九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调查研究、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工作纪律、激励约束机制五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