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882/2012-00004 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9-12
文号 泰高政发〔2012〕93号 时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高港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高港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2-09-12 10: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积极有效预防、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州市高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美好高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安排,特编制本规划。

一、公共安全管理现状

1.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建立。成立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建立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20多个专项应急领导机构。各镇街均设有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村(社区)应急工作小组,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学校成立综合性安全领导小组。

2.应急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形成以公安、消防为骨干力量,以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区和镇街综合性应急队伍全面建成,组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150支。

3.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编制完成区级总体应急预案1件,专项应急预案40件,镇街、部门、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36件,基本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延伸的目标。不断强化预案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起相应预案信息库,开展预案审查清理。组织各类较大规模应急演练16次,镇街组织演练68次,各类学校组织演练36次,各类企业组织演练18次。

4.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加大应对突发事件投入,积极推动应急平台建设,消防、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应急储备、运输、通信保障以及专项应急管理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加强。

5.教育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区政府网站开通应急管理专栏,及时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成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知识宣传的重要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全民预防危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高频率危机隐患认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对城市公共安全重视不够。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分散,运行管理体制相对独立,指挥机制整合、共享程度不够高。三是现有专项预案不够规范,覆盖面不够全面;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尚不完善,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强。四是基础设施、物资与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不足。五是应急管理研究不深,缺少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构,应急管理和救援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技术亟待突破。

二、“十二五”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国内外地震、地质灾害、极端气候影响以及安全事故、恶性犯罪等公共安全事件呈现频发、多发势头,造成巨大经济和生命财产损失,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高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与先进地区相比,高港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对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活动、人员流动将更加频繁,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1.自然灾害潜在威胁较大。高港天气气候复杂,是典型的气象灾害频发区,暴雨、洪涝、龙卷、冰雹、雷暴、台风、大风、连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时常发生,夏季雷暴、龙卷、冰雹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频发,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加大,不可预测性增强。

2.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区产业、企业发展较快,生产、仓储、运输等工业危险源增多,道路交通形势更加复杂,大型商贸、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削弱,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矛盾日益突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压力增大。各类重大恶性传染病风 险不断增加,新发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水污染和其他中毒事故成因复杂,防控难度大。突发动物病情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依然存在。

4.转型时期社会治安问题更加复杂。当前社会总体仍处于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各类犯罪扩散、传输能力增强,流动人口、场所行业管理、社会矛盾调处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互联网开放性和安全漏洞带来的安全风险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网上违法犯罪日趋突出。

三、“十二五”公共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一案三制”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基础管理、常态管理、应急管理,推进科学发展、专业发展和特色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高港提供有力保障。

专栏1

“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严格分级负责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全区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平台等重大项目,优先实施保障性、基础性项目。充分整合和统筹利用专业技术力量、物资储备、技术通信等资源。分类实施各专业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信息通讯等基础工程。

2.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坚持保民安与惠民生并举,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开发利用公共安全管理资源,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预防为主,稳步发展。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突出资源共建共享,打造具有高港特色的公共安全体系。

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发展目标

显著增强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处置、恢复重建等能力,有效减少、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实现“推进富民强区,建设美好高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提供保障。

1.推动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建成政府主导、社会联动、权责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应急专家库、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预案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大力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技能和文化,公共安全培训全面覆盖校园、社区及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全区培训合格的救护员占常住人口的3%以上。

2.提升灾害事故监测、预警、预报水平。高标准建成各类监测、预警平台,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8%以上。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偏差在120公里内,提前15至30分钟发布雷电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洪水预报提前10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力争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地震速报时间小于3分钟。基本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3.建成流程化现场救援处置机制。以应急预案为支撑,规范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安全事件,健全专家参与、指挥通信、物资调度、紧急运输、人员疏散等各项现场处置机制,保证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安置和救助。突发事件及时调查处置率达10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率控制在0.15以下;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机动车万车死亡率控制在4.5以下。

4.强化生产、流通领域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生物制品、洁净区(室)性能检测等领域,实验条件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各类食品药品事故大幅减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造(拆)船企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改善,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严防企业排污破坏环境事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巩固高港区域社会治安比较优势。完善现代社会治安防控和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健全民意表达、矛盾调处、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万人刑事发案率控制在60以内,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98%以上,公众安全感位居全市前列。八类恶性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总量控制在1.5%以内。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恶性事故、犯罪发生率保持全市最低水平。维护网络安全,促进依法管网、文明上网,网上违法犯罪、反动宣传得到有效遏制,网上合法财产、个人隐私得到有力保护。有效预防预警、应对处置能源、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不安定因素。

四、重点任务

围绕公共安全体系规范化建设,统筹实施应急指挥平台、监测预警系统、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现代化社会防控体系、预案体系、应急队伍、组织体系等7项建设任务,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夯实公共安全基础。

(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分步实施”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支撑系统。

1.建设专项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全区图像监控、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等应急资源,规划建设民防机动指挥所。各镇街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初步建成全区急救医疗网络和防震减灾综合预警指挥所。加强镇街、村(社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建设。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系统。

2.建设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建立有线电和超短波移动通信相结合的指挥通信网,整合应急通信网络,推进应急通信基层化、广泛化。建成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通信指挥系统。配置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构建应急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完善协同指挥机制。

3.建设城市应急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城市应急地理信息系统(含警务地理信息系统),包括矢量电子地图、卫星影像、三维影像等,落实与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等对接,实现应急信息可视化应用,提高地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能力。

(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难等突发性事件和多发事故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机构、重要基础设施等安全监测。

1.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加强各行各业风险隐患普查,每年完成一次针对本行业管理对象的风险隐患调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布局,运用行政手段,对安全保护距离不符合要求或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完成区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工程,建立地震基础数据库。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档案库。加强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排查。

2.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区气象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全区气象、地震监测台站的数字化、网络化。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系统建设,加强用地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管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程,加强地下水监测与监管。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系统,促进农委、民政、卫生、水利、公安、国土、交通、气象等涉灾部门的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整合。

3.完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完善水、气、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大气、噪声、重要河流断面水质、危险固废、核辐射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对重点企业实施视频监控。建成全区重大事故防范科技支撑平台,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重点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安全、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加快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

4.强化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区级涉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气象、旱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集成化程度和数据采集、传输及数据管理分析自动化水平。建立集气象灾害实时预警信息发布、农业技术服务推广、镇街水文信息实况、灾情勘察及救灾信息等于一体的气象为农服务信息共享及预警平台。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依托公安警务管理平台,整合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网络,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完善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粮食、饮用水、民用电气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系统。

5.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合一”灾情速报网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社会宣传,完善各地和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到2015年,全区电声警报器比重达到80%以上,中心城镇实现警报覆盖率100%。

专栏2

城市生命线工程: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系统的工程;电力、燃气及石油管线等能源供给系统的工程;电话和广播电视等情报通信系统的工程;大型医疗系统的工程以及公路、铁路等交通系统的工程等。

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体系:所有日供水万吨以上的集中式水源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

气象监测预警系统: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建设多灾种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对气象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新建高港气象灾害预警中心。

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建设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实施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运输环节实时视频监控。

药品安全信息监管: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提高药品监测覆盖率,实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

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对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和石化储备库(站)、自来水厂、重点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油气输送管线等关键基础设施,建立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开展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因地震、地质灾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处置试点。

(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1.建设水利安全基础设施。将长江水作为高港区域供水主要水源,将南官河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按照长江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强长江防洪工程建设,维护加固防汛道路,实施长江节点整治,实现长江堤防建设全面达标。

2.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加强清水通道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提标技术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控制铅、镉、铬、钨等重金属污染。

3.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强制推行危化品、冶金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强制推行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装置及高危罐 区、重大危险源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槽车万向充装管道系统。对城区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域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储罐及罐车强制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推广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基地。

4.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

5.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和人防设施,规划建设1个疏散基地、1个紧急避难所。建设公交车辆备用场地。

6.建设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和组织水平,建立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成覆盖全区的交通组织诱导服务系统和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全区城市交叉路口信号灯设置率达90%以上,配套建设电子警察及监控设备,信号联网控制和“绿波”控制率达85%以上。全面建成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城区道路3公里、城际公路20公里拍录一次),构建智能化道路监控体系。完善恶劣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安装多功能电子警察设备,建设高速公路移动图像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网。加大道路改造力度,开辟快速公交系统,改善路网结构,积极推行公交优先措施,提高通行能力,改善出行环境。加大公共交通扶持力度,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占客运比例达到15%。加大公交起点、终点站停车回旋场地建设,力争占道停车率低于5%。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场配建比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停车事业,增加停车泊位流转率。

7.建设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城乡消防规划修编,完成化工集中区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站建设任务。

8.建设监管、羁押、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基本解决超负荷羁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无处戒毒问题。高港人民医院提供艾滋病常规检测咨询服务,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建设艾滋病等疫病人员特殊监区。

9.建设危险物品管控设施。全面推进危险物品单位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危险单位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10.建设互联网安全防范设施。组建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机构,加强网络安全监察。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防范综合支撑体系,增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容灾备份功能,提高网络系统运行故障、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失泄密、网络公害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实名登记制度。

专栏3

人防工程:新建人防工程10万平方米,城区人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坚持平时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发挥人防工程的综合效益,逐步形成由地下商业设施、地下停车场、管线共同沟等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体系。

重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对危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金融押运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客运出租车、接送学生车辆等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重型工程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智能交通诱导:在全区建设4座交通信息诱导屏。

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依托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建设地震、消防、气象、安全文化等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或展览馆(厅)。

(四)现代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打防控一体的现代化社会防控体系,积极稳妥地处置化解社会矛盾和各类不安全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夯实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

1.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立足预警、疏导,严格落实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职责,加强各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冲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司法行为。在征地补偿、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环节,全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监督和审核。

2.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实施“新市民”工程,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加强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有现实危害的高危人员,落实管控责任,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建立监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积极疏导、有效解决精神卫生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与康复,全面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和核实登记,加强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戒毒出所人员社区康复和戒断人员社会帮教,探索感染艾滋病吸毒人员收戒治疗,推进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建设。

3.积极推进“技防城市”建设。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城市主要商业街道及商贸、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及重点单位、部位,全面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联网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实施“技防入户”工程,镇(街道)沿街商户技防入户率100%,镇(街道)居民技防入户率达80%,农村地区技防入户率达70%以上。全区老小区技防改造工程基本建成。

4.积极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健全基层综治组织,加强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的建设,加强村(居)党支部和治保会、治安巡防队等自治组织的建设,推广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强化群防群治。不断改善社区警务工作条件,优先加强指挥通信、侦察技术、执法勤务、反恐处突等基础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编制警力增长机制。全面加强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增加社区保安力量,以“五星级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刑事犯罪预警,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应用与体系建设,提高案件侦破能力。加强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社会治安“六张网络”,提高防控能力。加强虚拟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遏制网上违法犯罪。建立统一协调、反应灵敏、高效畅通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反馈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地区,以小旅店、网吧以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等为重点部位,以中小学、幼儿园等为重点单位,加大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力度。加强各镇(街道)巡防力量建设。认真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壮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保安力量,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持续开展治爆缉枪、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

专栏4

流动人口管理:加强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到2015年社会化采集率达80%。按照社会面300:1和集宿区700:1的比例配齐配强协管员。

技防监控中心:根据《泰州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开展新建小区安防工程建设。建设公安分局、派出所两级治安监控处置中心。

智能化治安卡口:在治安卡口、城区出入口、警务查报站,安装使用双向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配备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现场查缉装备和智能移动警务通,全部建成智能化治安卡口。

(五)预案体系建设

1.预案制订。按照《泰州市高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预案建设向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建立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制订预案编制指南和实用操作手册,推进基层预案编制精细化、实用化。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实行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

2.预案数字化。加强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结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开发智能化预案管理系统,将组织结构、事件级别、响应机制、处置流程、数据报表等与指挥系统深度融合。

3.预案演练。区级层面每年组织1-2次综合应急演练;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每年组织1次以上专项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危险品泄漏、高层灭火等专项应急演练。

(六)应急队伍建设

1.加强专家库建设。坚持“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本地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机制,组织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2.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治安防控、防汛防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公用事业、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民防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满足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

3.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基层社区,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是青年志愿者队伍,构筑应急志愿者社会参与平台,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15年每万人配备100名应急志愿者。

(七)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消防、网络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指挥机构。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协调联动,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公共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调配网络,建立重要救灾物资基本储备系统。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网络储备库,避免灾时不够使用、平时沉淀浪费。

3.现场紧急救援体系建设。以提高现场紧急救援能力为核心,统筹加强快速响应、物资调配、紧急运输、应急通信、应急救治、电力保障等建设。完善110社会联动机制,推动110接处警和消防救援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极端性、暴力性、恐怖性、有组织性犯罪和灾害事故的能力。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以专业应急通信保障为主体、公众通信网络为支撑,整合通信资源,在应急指挥、公用应急网络、公网应急支撑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医疗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加强突发事件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构建以维护生命体征为重点的医疗救援模式。

4.加强恢复重建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排水、交通、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紧急抢修和临时转移安置能力建设,尽快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秩序。建立健全现场灾情信息通报、灾情损失评估、救灾资金投入以及分级管理、协调会办等各项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5.加强区域协作体系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及沿海、沿江安全综合体系建设,建设以化工为重点的沿江安全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与其他市(区)公共安全管理协作,实现应急资源优势互补和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建立应急协作指挥、应急物资储备合作保障、应急力量跨区联演联训等机制。不断增强区域预防和协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6.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普及安全文化知识,积极推动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演练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推广行之有效的民间应急技能。加强对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培训考核。

专栏5

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协调机制:理顺各镇(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规范现场指挥处置交接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现场区域划分、疏导控制、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机制,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加强移动或临时现场指挥场所建设,确保现场指挥机构及时有序运转。

道路紧急运力储备:依托骨干运输企业组织不少于10辆客车和10辆大中型货运车辆,建立紧急运力储备,在应急状态下确保第一批10-15辆在1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五、重点项目

(一)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集应急指挥、110指挥、智能交通指挥、便民服务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区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各级各类应急平台无缝对接。依托电子政务专网和互联网,建立区、镇(街道)分布式公共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地理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集成应用。开发建设警务地理信息系统。

(二)风险源库、应急资源库“两库”建设。建立风险源“一点一档”制度和基础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全区灾害风险数据库系统,编制全区灾害易发频发村(社区)以上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以有毒有害危险品、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等基本信息为基础,编制危险品、主要疫病疫情风险分布图。建立区、镇(街道)和责任单位三级风险源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应急信息资源数据库。对全区应急专家、减灾能力、应急物资和设备,特别是动中通指挥车、大型吊车、防化服等特种设备实行统一建库管理。

(三)重大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台风、龙卷风、低温冰冻灾害等极端气象事件、洪涝灾害、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关键基础设施、重点单位实时监测监控系统。

(四)治安重点人员、危险物品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公安机关警务管理“大平台”建设。

(五)社会治安“六张网络”建设。建设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区域治安防范协作网六大网络,打造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项目表》附后)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公共安全管理组织保障。按照《泰州市高港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和应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开展应急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各项制度。

(二)强化规划实施督查。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双文明”考核,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强化规划管理与审批,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大公共安全管理投入。把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各级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必需经费,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建立应急管理公益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应急领域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落实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支持公共安全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推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应急专业人才资质认定和评价激励机制。

(五)建设社会整体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政府部门为依托、物业公司和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安全管理体系。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动员体制机制。

附: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区应急指挥中心

建成应急指挥中心,含应急指挥、110指挥、智能交通指挥和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实现与各地、各专项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指挥备份系统;配置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地震、气象、环保、民防、卫生、安监、交通、消防等专项应急指挥平台。

2

区应急地理信息系统

包括矢量电子地图、卫星影像、三维影像等;区公安分局建设警务地理信息系统。

3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启动建设高港区区域强震动台网,规划建设高港区数字化深井综合地震监测台阵。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沿江、沿高速公路专业气象观测网。

4

突发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

建设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建成全区重大事故防范科技支撑平台,完善固定和移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城市火灾远程探测报警系统。

5

突发卫生、环境、食品药品、医疗事件监测预警系统

建设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食品药品快速检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等系统。

6

关键基础设施、重点单位实时监测监控系统

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以及石化储备库、重大油气输送工程等基础设施抗灾及医院、学校、大型商贸、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防破坏实时监控系统。

7

风险源库和应急资源库“两库”建设

对全区各类风险源点实行一点一档,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对全区应急专家、减灾能力、应急物资、设备等,建设全区应急信息资源数据库。

8

社会治安防控“六张网络”

构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区域治安防范协作网。

9

治安重点人员、危险物品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集流动人口治安、消防、劳动就业、房屋租赁、税收征管、人员分类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公安机关警务“大平台”,实现对重点人员、突发事件预警管理。

10

建立现代刑事科学技术体系

建设指纹库、枪弹档案库、足迹库、照相实验室、综合技术研究基地等。

11

智能交通工程

建设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道路监控“3·20”工程,城区交通诱导服务系统。

12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建设全区2个消防站;建成区级灭火救援中心。

13

监管、羁押、戒毒场所建设

新建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艾滋病等疫病人员特殊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