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882/2006-00001 分类 历史规划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6-06-30
文号 时效
关于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6-30 09:4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科技创业园、永安洲工业园,区各直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2006年6月30日

附: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1年至2005年,我区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通过了省、市组织的“四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取得了显著成效。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高港”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及《建设法治泰州实施纲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区“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创新观念、创新载体,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意识、确立法治思想,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推进法治实践,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法治高港”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任务与基本内容

(一)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服务能力,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全面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别是要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争创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为“法治高港”“平安高港”“和谐高港”建设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基础。

(二)总体任务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价值追求。要坚持法制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适应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高港的建设进程。

(三)具体内容

1、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

2、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法、执政为民意识;加强生产、交通、公共卫生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特定对象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生、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区公民充分认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全区依法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4、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尤其是通过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保障经济建设规范有序运行。

5、深入学习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强化全区依法维护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依法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依法保护宗教权利和权益,依法规范各类合法宗教活动秩序。依法打击借助宗教名义实施的各种邪教破坏活动。了解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依法促进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各项法律法规。

6、深入宣传《建设法制泰州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持续学习宣传《建设法治泰州实施纲要》,积极实施《建设法治泰州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法治泰州合格乡镇(街道)”建设活动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7、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广泛开展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关心重视和保护“三农”的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实施方法

1、突出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实践,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努力达到“有阵地、有普法队伍、有责任保障体系”的工作目标。

2、注重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区、镇(街道)两级都要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和行业、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为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区选择刁铺街道、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昆仑集团、泰州市明祥机电有限公司、高港职业教育中心校、永安初级中学、野徐镇仲联村、白马镇金马居委会作为全区“五五”普法试点单位,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镇(街道)、本部门的特点,落实各自的试点单位。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工作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开拓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在巩固和完善面授教育的同时,努力推动“五五”普法从传统法制宣传方式向现代化传播方式转变。积极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创建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全区有线电视覆盖面广的作用,开辟“以案说法”专题栏目。区建委及各镇(街道)要逐步在一些公共活动场所设立永久性灯箱广告,进行公益性法制宣传,使广大公民受到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1、规划启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及时报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确定试点单位,组织骨干培训,征订教材,完善保障措施,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扩大试点,全面铺开,整体推进。明确学习任务,落实宣传教育措施,根据序时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工作考核,2008年组织中期检查评比,2010年组织全面考核验收和评比表彰。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制度。

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并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各级领导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安排学法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轮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结合全区“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探索创新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确保每个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

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培训,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

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坚持每年不少于6天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轮训制度、企事业单位用工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度、流动人员管理教育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2)、完善网络。

切实稳定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建立和完善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覆盖全区特别是深入基层、面向农民群众的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全区的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的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

(3)、丰富载体。

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公共场所的宣传园地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村设立以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永久固定宣传阵地(橱窗、板报、画廊等),在学校、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区有线电视台要开辟法制专栏、举办专题节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政府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4)、整合资源。

开展法制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岗位、设施设备优势,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传播法制观念。各类培训机构要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特别要使成人教育学校、人口学校、技术培训学校等成为村(居)民、流动人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城镇广场、社区、村(居)民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置建立的法制宣传橱窗、公共广告牌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作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最便捷的渠道。

四、工作要求

㈠明确教育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党政干部尤其是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然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五五”期间,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农村广大在乡务农外出打工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㈡坚持分类施教。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既要让公民懂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依法合理有序主张权利、行使权利、实现权益的重要性,也要让公民了解依法承担、履行法律义务的必要性。

1、党政领导干部重在增强依法执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在党章既定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依法履职、守法护法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人为本,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重在培育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重在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要注意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重在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合同、税收、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企和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理念。

5、农民、流动人员特别是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重在遵纪守法观念的树立和依法维权意识、能力的培养,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结合。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着重抓好农村党员法制教育;建立并实行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以村民调解室、镇成人教育学校人口学校为载体,通过现场观摩、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加强对农民、流动人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树立公共秩序理念,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㈢坚持创新思维。“五五”普法与我区“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全区已步入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建设法治高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创新思维,整体规划,全面推进,力求在深化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㈣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教育人、引导人、鼓励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联系在一起,了解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在宣传内容上,选择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在宣传方式上,选择群众最方便、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在宣传效果上,要以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㈤坚持学用结合。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紧紧围绕法治高港建设进程,积极引导公民明辨是非、明理诚信,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监督考核,不断提高公正司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㈥坚持注重实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紧紧围绕富民强区、“建设苏中‘两个率先’先导区”的目标定位和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抓热点、抓难点、抓焦点,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内容,全面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制服务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好每月的广场活动以及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完善落实每个社区一套居民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方式、重在选题、重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既要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又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既要注重选择适合对象的内容,又要注意改进方式方法;既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又要完善载体和阵地建设,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加强领导

㈠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

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并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法制宣传工作,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掌握工作进度,强化督促,提供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表彰和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人大要利用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政协要利用政协议政日、主席视察等活动方式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督促政府、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社会组织认真实施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各项任务及年度工作计划,保障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㈡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关心和支持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报情况,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是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职责部门。应侧重部门行业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经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应重视部门执行法律活动以及执法程序、执法环节的社会宣传,通过上述活动广泛宣传部门法,使全社会更为详细地了解相关法律,从而为履行法定程序、实施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同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执法活动、依法履职活动以及依法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督。认真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

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教育; 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注意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部署并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治文化娱乐活动;广电部门负责指导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司法、执法过程中以案说法,辩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

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区民主法治的发展进程,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部署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的法律知识考试,编发全区统一使用的法制宣传教材。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规划得到落实。

强化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0.50元的标准落实,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财政部门应按时、足额拨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宣传部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司 法 局

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