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38/2021-01011 | 分类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7 |
文号 | 时效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申报主体,申报方法、途径 | 审核部门、审核要点和方法 | 审批部门,审批内容、时限 | 公示内容、方式、时间 | 发放方式、时间 |
1 |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 | 补贴对象:伤残军人、民兵、公务员、人民警察。 条件:户籍在本区且符合伤残军人申报条件及程序的人员。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部门: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对伤残军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批部门: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伤残军人评残、调残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2 | 三属抚恤金 | 补贴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条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三属”。 申报主体: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部门: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对“三属”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批部门: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三属”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村居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3 | 老复员军人补助 | 补贴对象、条件:在乡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在乡复员军人按入伍时间分为抗日战争时期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复员军人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复员军人。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 审核部门: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对在乡复员军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批部门: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在乡复员军人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 村居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4 | 水电气生活补助 | 补贴对象:三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病退军人、两参人员、60岁老兵、烈士子女。 条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审核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月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月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村居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5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补贴对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条件: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退休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审核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月对登记在册的60岁老兵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月对登记在册的60岁老兵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村居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6 | 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补助 | 补贴对象: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条件: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审核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月对登记在册的烈士子女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月对登记在册的烈士子女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村居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7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补助 | 补贴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条件: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审核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月对登记在册的两参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月对登记在册的两参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8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补贴对象:义务兵家属 条件:两年义务兵役制期间,每服役满一年发放一次。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区人武部审核无误征兵花名册,提供给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 | 审核部门:区人武部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年对登记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年对登记在册的义务兵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年 |
9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 补贴对象:带病退伍军人 条件:服现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记载),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申报主体:本人。 申报方法、途径: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审核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核要点和方法:每月对登记在册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动态管理审核工作 | 审批部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每月对登记在册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动态管理审批工作 | 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10 | 下岗志愿兵生活困难补助 | 补贴对象:应征入伍地为我区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含回地方后自谋职业志愿兵(士官)) 条件:应征入伍地为我区、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 (含回地方后自谋职业志愿兵) 申报主体: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 (含回地方后自谋职业志愿兵) 申报方法、途径:由申报主体本人向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 审核部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审核要点和方法:查阅档案资料和社保机构是否符合志愿兵身份和下岗失业状态 | 审批部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申报主体的身份以及就业状态 | 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放 时间:每月 |
11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补贴对象:上一年度选择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官) 条件:上一年度我区户籍内的退役士兵(官) 申报方法、途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直接测算 | 审核部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审核要点和方法:查阅相关入伍资料以及部队的立功受奖情况 | 审批部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查阅相关入伍资料以及部队的立功受奖情况 | 不公示 | 发放方式:社会化发 放时间:退役士兵退役后的次年4月底之前 |
12 | 未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家属慰问金 | 补贴对象:烈士家属身份但是未享受定期抚恤补 申报方法和途径 : 依据本人情况进行慰问 | 审核部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审核要点和方法:烈士家属身份但不享受津贴 | 审批部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审批内容、时限:烈士家属身份但不享受津贴 | 不公示 | 发放方式:现时间:农历过年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