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销售“一物一码”新规,药品追溯码正式成为医保结算必备环节。这不仅为患者用药安全加上“双保险”,更剑指医保基金滥用、假药回流等顽疾,推动医药行业全链条透明化监管。
在城区某连锁药店内,市民曹女士正在购买降压药。与以往不同的是,店员在扫描商品条形码后,还需逐一录入每盒药品的追溯码。
在药品售卖区域检查发现,药品包装通常印有两种编码,一种是追溯码、另一种是商品码。追溯码通常由数字、字母等组成,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可查询生产批次、流通渠道等全流程信息,用于药品的全程监管。而商品码则是13位数字条形码,仅显示商品名称、价格等基本信息。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将被列入“无码库”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