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设置单位(人)向我委提交诊所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我委同意予以备案,并按第十四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查询,予以监督。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其他从业人员 | 诊疗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性质 | 备案时间 |
01 | 泰州植乐口腔诊所 |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路298-12号1-3层 | 刘长顺 | 韩雨 | 护士:田红新 | 口腔科 | 私人 | 营利性 | 2026年8月7日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