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6〕4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6〕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6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及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起-2026年5月23日止。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237。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5月13日
附:
2026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实施 单位 | 实施内容 | 实施 期限 | 资金规模(万元) | 绩效 目标 | 受益对象 | 联农带农机制 | ||
合计 | 市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1 | 2026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项目实施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城市低保家庭、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及新增经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共计2942人,实施人身健康险200元/人/年、家庭财产险65元/人/年和基金救助65元/人/年。 |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 97.086 | 48.74 | 48.346 | 不发生返贫事件 | 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城市低保家庭、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及新增经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共计2942人。 | 兜牢防返贫底线,不发生返贫事件 |
2 | 项目实施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共计9人,实施人身健康险,标准200元/人/年。 |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 0.18 | 0 | 0.18 | 不发生返贫事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共计9人 | 兜牢防返贫底线,不发生返贫事件 | ||
合计 | 97.266 | 48.74 | 48.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