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已届满,为规范做好评委会换届组建工作,健全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体系,保障全区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公正、有序开展。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等上级文件规定及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组建工作指引要求,现就公开推荐我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设置及推荐范围
本次组建高港区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包含主任委员库、评审委员库两个子库,专家遴选范围覆盖市内外同行业领域,鼓励择优推荐市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入库,优化专家队伍结构。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符合条件的在岗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推荐。
二、推荐条件
参评专家需严格对照职称评审专家遴选标准,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作风品行端正,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严谨、公正廉洁,无违纪违法、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2.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熟悉建设工程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胜任职称评审工作。
3.职称资质达标,一般取得建设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且目前在岗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5.无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回避情形,全区职称评审在职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入库。
6.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确属行业紧缺、具有较高权威的技术人才可酌情择优遴选。
三、专家库组建标准
严格按照省市评委会组建规范落实专家库人员配置标准,确保队伍结构合理、质量过硬:
1.初级职称评审委员库专家总人数不少于25人,全部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低于二分之一。
2.主任委员库由5名以上本领域知名度高、技术能力突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具备对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行业影响力强。
3.统筹兼顾专家专业分布、年龄结构、新老配比、市内市外配比,保障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专业全面。
四、推荐名额及专业要求
1.各单位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学科布局情况,对照《建设工程专业(学科)分类目录》(附件1),择优推荐对应专业领域人选,每个专业(学科)推荐4-5名优秀专家。
2.推荐人选须为建设工程领域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匹配度需与申报评审学科高度契合,杜绝跨专业、非在岗人员申报推荐。
五、推荐程序及工作流程
本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公示报备、汇总上报的流程规范开展:
1.宣传动员。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宣传职称评审专家入库政策、任职要求及工作职责,积极动员优秀技术人才参与申报。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自主填写《高港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职称资质、工作履历、专业成果等相关内容。
3.单位审核及公示。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选的资质条件、在岗情况、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坚持德才兼备、择优推荐原则。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汇总报送。各单位公示结束后,统一填报《高港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连同推荐表、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全套材料,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
六、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材料规范。所有上报材料需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信息真实有效,纸质材料统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同步整理归档,确保纸质、电子材料一致。各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予以通报。
2.报送时限。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全部材料报送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3.报送方式。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楼615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择优推荐。评委会换届组建及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极强。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遴选标准,优先推荐学术水平高、行业权威强、作风正派、热心评审工作的优秀人才入库,切实保障专家库整体质量。
2.规范流程,严格把关。各单位严格落实审核、公示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从严审核人选资质和申报材料,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入库,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规范管理,长效履职。本次入库专家任期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执行,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内区住建局将建立专家培训、日常考核、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政策、纪律、业务培训,对履职不力、违规违纪、无法正常履职的专家,及时清理出库,动态优化专家库队伍。
特此通知。
附件1:泰高新住建发〔2026〕20号建设工程各专业(学科)分类.docx
附件2:泰高新住建发〔2026〕20号高港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3:泰高新住建发〔2026〕20号高港区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