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高年宝、王芳就涉嫌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案提出的听证要求(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804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