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月1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237。
附件:2025年度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