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奖补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镇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高新(高港)实际,区党工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财政奖补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本文进行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29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财政奖补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并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如认为本文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效果的,也请向我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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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政奖补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财政奖补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