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党工委(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农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王敏同志高度重视,2024年8月29日,农业园区党工委、胡庄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成立以王敏同志为组长,李晓娟同志为副组长,农业园区、胡庄镇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10月11日,农业园区党工委、胡庄镇党委听取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9个方面29项任务78条整改措施。
农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推动整改工作过程中,带头落实整改任务,主动认领重要问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和制定的78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22个,措施69条。其中,按序时进度完成问题22个,措施69条。其他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规划编制缺乏系统性”问题的整改(问题1)。
(1)已对接相关村居,在编制规划时将园区发展元素纳入统筹。
(2)组织有关部门对5家单位的规划内容进行专业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并结合胡庄镇现有规划进行修订,修改、删除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
(3)制定落实园区“三重一大”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加强合同合理性审核。
2.关于“围绕方案抓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问题2)。
(4)推进“镇园合一”,明确胡庄镇分管负责人参与招商、项目建设等工作,成立项目服务组、项目招引组等专班,在建项目和待建项目均已明确具体负责人。
(5)根据示范园三年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第一批奖补资金实施项目已制定详细工期安排,目前黄金米(米稀)、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水稻无人农场项目示范基地项目已根据工期安排建设完成,米蛋白肽已验收,正在审计中。
(6)胡庄镇效能专班及时跟进了解项目进度,每月向胡庄镇(农业园区)负责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3.关于“创建绩效较差”问题的整改(问题3)。
(7)第一批项目已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工期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第一批省补资金实施的4个项目中3个已完成拨付,米蛋白肽项目已验收,正在审计中。第二批项目正抓紧推进,目前正洽谈合作方式,编制实施方案,预计6月全部竣工。
(8)项目服务组每周将园区项目进展报至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产业处。
(9)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规范项目实施程序,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4.关于“现代农业项目实力弱、规模小、储备少”问题的整改(问题4)。
(10)已与乐太食品对接探讨稻米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延伸——中式快餐项目合作模式、与南农大对接科技小院项目合作模式、与农垦集团对接烘干房配套仓储项目合作模式。
5.关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5)。
(11)园区广场改建项目已完成,南侧广场及上膳源农业展厅北侧广场升级改造已落实。
(12)依托水稻绿色基地建设,田野、陈隆部分道路、沟渠已完成修缮,逐步改善了老旧设施。
(13)重新盘活公共服务平台,已将无人农场生产管理平台接入,确保常态化使用。
6.关于“破解发展难题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问题6)。
(14)有机豆制品深加工项目中,江福公司购买设备租赁给上膳源公司,首年将收取设备购置本金和租赁租金合计195204元。
(15)组建了三个招商小组,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拜访了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南京农业大学智能学院和农学院、兴化益谷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参观学习了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京农业大学土桥水稻育种基地;赴安徽亳州,与乐太公司详细洽谈合作细节,取得实质性进展,已确定实施中式快餐食品生产等产业化项目。
7.关于“平台公司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问题7)。
(16)制定完善江福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相关内部规章。
(17)通过谈心谈话、组织赴其他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走访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江福公司负责人职责,倒逼责任落实。
(18)抽调2名镇工作人员,参与江福公司日常管理,具体负责财务、审计等工作。
8.关于“政企不分”问题的整改(问题8)。
(19)理清园区和江福各自职能范围,相关事项按职能范围进行决策处理。
(20)制定落实园区和江福的“三重一大”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江福公司形成相关事项由法人、监事、财务和经办人召开董事会讨论的决策模式。
9.关于“镇园管理未理顺”问题的整改(问题9)。
(21)已形成“镇园合一”发展模式,胡庄镇分管负责人已参与园区相关工作,已成立项目服务组、项目招引组等专班,促进资源共享、力量合一。同时制定完善镇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事项的具体责任部门,形成各司其职的工作模式,推进园区创建。
10.关于“未按规范程序实施项目”问题的整改(问题10)。
(22)已对接区财政局,对园区预算进行调整,将园区办公设施及门前广场维修项目的9.19万元进行了拨付。
(23)已对未按规范程序实施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避免以后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
11.关于“合同内容审核不严谨,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11)。
(24)建立完善合同审核机制,合同签订前先提交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审核。
(2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
(26)约谈四新基地项目负责人,要求对接四新基地运营方按照合同内容更新种植品种,目前已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12.关于“项目实施过程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问题12)。
(27)制定园区“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
(28)参考胡庄镇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园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把关项目审批流程,明确责任、规定程序、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9)对不规范实施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并长期坚持。
13.关于“项目资金提前拨付”问题的整改(问题13)。
(30)根据合同约定,可根据施工进度拨付进度款,已梳理四新农业科技展示基地项目工程进度日报资料,证明该项目未提前拨付。
(31)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
14.关于“未依法追究责任”问题的整改(问题14)。
(32)聘请园区和江福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园区运营和项目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升项目建设与管理效率。目前相关合同签订前先提交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审核。
15.关于“未按规定履行资产移交手续”问题的整改(问题15)。
(33)已经梳理出价值175万元的“三大馆”罚没资产和收购上膳源资产、价值408万元的园区客厅布展设计、建设及办公楼完善项目资产、投资617万元的59亩连栋大棚的情况。
(34)整理出约1000万元的园区办公楼、交易中心、育苗中心及配套设施、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资产。相关资产已移交。
16.关于“产权处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问题16)。
(35)核对江福公司账上现有资产。
(36)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对2辆福田厢式货车进行合规处理。
17.关于“项目运营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问题17)。
(37)对园区办公楼、三大馆、冬暖式大棚和育苗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8)将无人农场项目数据模块接入智慧农业平台,待水稻绿色基地二期项目完成后也接入智慧农业平台。
(39)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与2家经营客商对接洽谈,力争盘活米厂。
18.关于“往来资金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问题18)。
(40)核实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整理出形成往来的原因。
(41)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
(42)对农业园区往来账款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19.关于“无依据为胡庄镇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问题19)。
(43)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账。
(44)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拨付资金。
(45)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农业园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农业园区进行整改。
20.关于“财务凭证不齐全”问题的整改(问题20)。
(46)组织江福公司人员学习国有企业采购、销售等相关手续和流程,规范采购、销售事项。
(47)选择专业人员负责合同签订,且签订前先提交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审核,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符合单位利益和法律规定。
(48)相关履约保证金合同已经附到记账凭证后。现江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围绕园区项目建设,不再发生代销农产品业务。
(49)对园区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21.关于“未按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问题21)。
(50)正逐步制定完善江福公司财务制度,严格强化拨款程序。
22.关于“对投资人诉求答复敷衍”问题的整改(问题22)。
(51)要求实施方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图实施项目,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并对工程进展进行实地核对。
(52)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与2家经营客商对接洽谈,力争盘活米厂。
23.关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23)。
(53)组织园区相关人员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与农民工工资相关的文件。
(54)对有关项目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相关的规定,在后续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明确相关责任条款。
(55)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督促施工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24.关于“党工委核心领导作用缺位”问题的整改(问题24)。
(56)园区正逐步制定完善园区“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内控制度等,并严格规范执行,确保运行状态有序。
(57)推进“镇园合一”模式,园区重大事项均报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决策。
25.关于“监督责任基本缺失”问题的整改(问题25)。
(58)明确胡庄镇纪委加强对农业园区的监督,园区综合科明确人员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效能督查。
(59)胡庄镇纪委主动约谈农业园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时提醒其认真履职,严守纪法红线。
(60)举办胡庄镇(农业园区)党纪学习教育“对职思廉”纪法课堂,参加人员20多人。
26.关于“决策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问题26)。
(61)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62)已解除与赵市村劳务合同。
(63)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理清与扬大签订合同相关事宜,接下来将规范化终止园区与扬大的示范园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合同。
27.关于“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问题27)。
(64)落实“镇园合一”要求,对在园区工作或抽调人员,与镇同类人员一致,落实全员全程绩效考核管理。
2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问题28)。
(65)依托党纪学习教育,更好发挥“胡庄青优”大讲堂等平台载体作用,组织对园区班子成员及抽调人员,围绕党纪党规、项目招引建设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66)调整园区、镇领导班子分工,将园区招商、安全生产、财务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职责;镇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一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汇报园区相关项目进度,园区、镇主要负责人多次牵头召开园区项目推进会,确保项目按期推动,提高执行力。
(67)胡庄镇效能专班不定期对农业园区开展了作风检查,提醒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9.关于“党组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问题29)。
(68)将园区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胡庄镇机关农业支部,并常态化参加支部举办的活动。
(69)园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切实找准落实工作、推动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现代农业项目实力弱、规模小、储备少”问题的整改(问题4)。
(1)对接督促黄金米(米稀)项目运营方尽快办理生产、销售等各项证件,确保尽快投产。同时紧盯米蛋白肽项目,尽快完成审计和报账,争取尽快投产。
(2)对即将下拨的2000万资金实施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食味水稻品种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和水稻自动化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已发布采购意向公告、确定招标代理,目前正在土地备案,下一步尽快确定合作模式和设计单位,电商中心初步建设方案已出,下一步尽快确定招标代理和设计单位;正抓紧与乐太食品和农垦集团对接,确定中式快餐等产业化项目合作模式,力争尽快落地。
2.关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5)
(3)利用各类资金在园区核心区打造统一标识标牌,改造提升景观节点、活动绿地,新建、修缮园区核心区域内一批大棚、排水沟渠、节水灌溉等生产设施,提升园区形象。
3.关于“破解发展难题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问题6)。
(4)明确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园区日常工作,胡庄镇分管负责人参与工作,成立项目服务组、项目招引组等专班。接下来将配备3名镇园精干人员协助开展园区工作。
4.关于“未依法追究责任”问题的整改(问题14)。
(5)由胡庄镇纪委对江福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合同规定。接下来将咨询法律部门意见,对履约和悔标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合规处理。
5.关于“未按规定履行资产移交手续”问题的整改(问题15)。
(6)加强资产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资产台账。
6.关于“产权处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问题16)。
(7)修改完善资产管护协议并请法律顾问审核,与上膳源公司重新签订管护协议。
7.关于“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问题27)。
(8)与组织部对接,协调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抽调相关精干力量配合做好园区相关工作,镇党委选派2名工作人员到园区工作。
(9)邀请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团员,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农水系副书记兼副主任王娟到园区指导工作。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理解和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切实强化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不断压实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取得新实效。
2.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持续推进农业园区发展。坚持“以巡察促工作”,把整改工作与园区中心工作相结合,树牢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区党工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9558062;邮政信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安康大道1号;电子邮箱:ggnyyq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