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月21日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2-21 14:3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7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403室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生态环境局水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重新报批)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地点

入河排污口位于入河排污口拟设置于南塘中沟上,具体位置为南官河河口控制闸西侧约100m处,地理坐标为:119°52'35.22",北纬32°22'56.64"。

项目建设单位

泰州鑫高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本项目污水厂服务范围主要包含电子信息产业园周山河以南片区与医药产业园天星路、学院路以北片区工业废水。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t/d,入河排污口尾水排放规模为2.25万t/d。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排污口分类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尾水排入南塘中沟,在南塘中沟、庙湾河、西景河、长泰河、蚂蚁坝河建设生态缓冲区,进一步净化后由中石桥河、西长沟、红家洼河等河道向北,最终经中干河汇入周山河。尾水最终受纳水功能区为周山河海陵景观娱乐用水区。

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表3及表4标准。年排放污染物总量限值COD、氨氮、总磷、总氮分别为246.375t/a、12.319t/a、2.464t/a、82.125t/a。

对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等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电子信息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重新报批)》预测,项目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国考、省考断面及备用水源地等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事故排放下,有充足的时间关闭中干河连通周山河的闸站,启动应急处理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不会流入周山河。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尾水排放不会对下游水环境敏感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方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