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21日进行了反馈。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党工委(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非常中肯,切合实际、问题准确。为此,我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反馈会、巡察整改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接纳反馈问题,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为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整改期间将整改情况列为党组会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整改落实反馈会议要求局各处(科)室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积极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按照局制定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
(二)精准制定整改方案,从严落实责任。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区统计局围绕聚焦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将问题逐一梳理,措施相对应,真正做到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印发了《区统计局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57个问题,制定出了150条整改措施,并明确集中整改期限为2024年2月,整改到位时间最迟为2024年11月。明确由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落实总负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处(科)室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成效。各牵头领导、责任处(科)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和整改时限,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各牵头处(科)室根据整改方案,按照局党组安排,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各自整改工作。为达到整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不误,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24年全局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同时,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局党组通过定期例会、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针对巡察反馈的57个问题和制定的150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35个,措施116条。其中,按序时整改完成问题35个,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问题1)
(1)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首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从2023年12月,党组中心组每个月均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3)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制定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问题2)
(1)2023年12月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2024年1月组织局班子成员开展“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交流;
(3)2023年10月、2024年2月分别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3.关于“《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传达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问题3)
(1)2023年12月,区统计局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
(2)各园区镇街统计站组织开展关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专题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
(3)2024年2月,区统计局组织各园区镇街统计站人员在春节学习周活动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
4.关于“学习落实上级统计会议精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问题4)
(1)将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列入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2024年2月,在2023年度全区统计工作总结会议暨警示教育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暨国家统计局党建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3)高端装备产业园市级综合试点明确许庄街道统计站全面负责试点业务工作。2023年5月底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5.关于“统计数据造假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问题5)
(1)区统计局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分专业制定了《数据核查方案》,进一步加大数据核查力度,2023年共核查1843家(次)企业数据;
(2)对被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相关板块在2023年高质量考核中进行扣分;
(3)2023年积极配合区纪工委(区纪委)对相关板块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
6.关于“统计执法检查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问题6)
(1)2023年9月对25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10月联合税务局对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2)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制度,分季度通过现场、网络、电话和委托园区、镇街统计机构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2023年共核查1843家次企业数据。配合区纪工委(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有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7.关于“‘三定’职责履行有漏项”问题的整改。(问题7)
(1)严格规范管理、使用联网直报平台和统计调查名录库系统,并按时更新维护;
(2)根据《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择优推荐、信用审查等环节,认定12家企业为2023年度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
8.关于“在高质量考核全局中的定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问题9)
(1)2023年8月,召开局综合考核反思会,查找自身的本位主义、形式主义,彻底破除“数鱼论”“会计论”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统计部门就是工作责任部门”的意识。经初步对接,2023年区统计局涉及的13项高质量考核指标中,有半数列一类地区第一,指标数量远超2022年;
(2)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2023年9月-2024年2月共提请区领导召开8次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与交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保持信息对称;
(3)及时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和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分析短板弱项指标,找准发力点,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推动统计从“数库”向“智库”转变。2024年1月-2月,共撰写的15篇分析、专报,其中7篇获得区领导批示。
9.关于“统筹调度的主动性、前瞻性不够”问题的整改。(问题10)
(1)每月与行政审批局、发改、工科对接,反馈备案项目清单,要求板块及时核实;
(2)2023年11月底抽查备案未入库项目现场,核实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符合入库项目应统尽统;
(3)2024年1月底撰写《2023年结转项目情况简析》专报,对剩余投资不足板块及时预警,建议尽快摸排区域内在建项目,确保项目及时入库纳统。
10.关于“统计信息供给不及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问题11)
(1)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各类专业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2)开展统计分析写作专题研讨,邀请市调查队领导就“如何做好统计信息分析工作”授课指导; (3)各专业定期组织本处(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研究省市高层次、高水平统计分析。2024年1月和2月统计局已撰写统计分析8篇、统计专报7篇,其中丁志强主任批示4篇,王英俊常务副区长批示3篇。
11.关于“‘挑大梁 作贡献 争第一’担当和底气不足”问题的整改。(问题12)
(1)2023年8月召开局综合考核反思会,动员全局上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鼓舞争先劲头、激励担当作为;
(2)2023年11月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讨论活动,结合本职岗位谈问题、谈举措;
(3)2024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在大局意识、争先劲头、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找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
12.关于“应统尽统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13)
(1)以经济普查为契机,查清全区数字经济单位数和经济总量,做到“应统尽统”“统全统足”;
(2)发挥联动优势,压实部门、板块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万象城商圈、寺巷街道餐饮企业个转企、入库纳统,万象城周边商圈(凤凰街道)2023年完成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企业入库25家,较2022年增加11家,在9个镇街排名第一;寺巷街道完成餐饮企业入库4家。2023年全区新入库企业288家,完成率全市第一;
(3)加大统计人员培训,2023年对全区1855家规上企业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发改、工科等相关经济部门和各园区(镇街)GDP核算工作进行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
13.关于“与企业联系不紧密”问题的整改。(问题14)
(1)对在库企业名录进行排查,更新单位基本情况;完善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填报信息,实时更新维护,2023年3季度、4季度各开展了一次核查;
(2)加大企业和项目走访力度,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共走访规上工业企业22家,规上服务业、贸易企业20多家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行情,另外实地走访项目27个。
14.关于“保密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19)
(1)2024年2月,成立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2月前,采购安全许可的电脑、打印机,专门用于保密工作;
(3)2023年11月,局办公室组织1次安全保密工作专题培训。
15.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的整改。(问题23)
(1)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重申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2)2024年2月,已将违规发放的人口普查加班补贴退回财政国库;
(3)2023年12月,对公务员(含参公),2023年1-6月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和2021年6月后新出台各类违规发放奖励情况进行自查,并向财政局报告。
16.关于“超范围发放物资”问题的整改。(问题24)
(1)严把采购关,2023年“五经普”、劳动力抽样调查等采购物资均将采购数量和发放数量基本统一,并在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2)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经后期排查,人普“两员”实际为村居的普查员和指导员(1292人),以及各镇街从事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128人),区统计局购买“两员”普查物资1500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际发放人口普查物资1420份,有物资领取单,剩余80份备用;
(3)2024年2月,对五经普“两员”物资发放、住户调查辅调员物资发放、劳动力调查辅调员物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无此类情况。
17.关于“询价文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问题28)
(1)制定设计《区统计局采购比价单(试行)》,对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进行比价、询价;
(2)采购“三人小组”在采购过程中,明确采购参数、要求,以及服务对象的资质等。
18.关于“服务外包比价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29)
(1)严格按照内控制度,通过采购平台询价、邀请代理招标公司进行邀标采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区统计局服务外包比价程序;
(2)成立“三人”采购小组,对采购参数、比价过程进行全程把控;
(3)在采购经济普查启动仪式、“五经普”报表印刷、2023年在年终高质量考核满意度评价外包服务等过程中,严格采购服务对象资质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询价。
19.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问题31)
(1)2023年9月-11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学习党章党纪,在2024年2月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廉政党课,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2)2024年2月与各统计站、各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开展违规收受烟酒等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自查行动。
20.关于“工作投入不够”问题的整改。(问题33)
(1)合理分配对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精力,进一步加大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投入力度;
(2)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拟定“三重一大”监督事项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开展监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上会,“三重一大”必监督。
21.关于“纪检业务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问题34)
(1)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开展相关监督检查不少于12次/年,努力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挖掘线索;
(2)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聚焦统计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与职能部门和纪委相关处室的协调配合,在专项检查监督中发现问题,挖掘线索。
22.关于“工作进取精神不强”问题的整改。(问题35)
(1)强化执行力提升教育,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勇往直前的斗争精神,策应全区执行力提升年各项工作;
(2)强化主动监督意识,自主策划和主动开展监督活动不少于每两月一次;
(3)强化开拓创新意识,结合监督对象单位特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23.关于“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问题36)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民主集中制,研究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6月,区纪检监察派驻组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问题37)
(1)在局党组会议召开之前,向派驻组报告“三重一大”讨论议题方案。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局党组召开5次会议,纪检监察派驻组均参加;
(2)建立与纪检监察派驻组汇报、沟通、协同机制,在“三重一大”、巡察整改、评先评优等方面征求纪检监察派驻组意见。
25.决策程序不规范。2023年3月22日提拔4名同志,未履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程序。(问题38)
(1)局办公室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讨论决定”程序,明确“无记名投票”具体要求。
26.关于“班子分工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问题41)
(1)2023年12月-2024年1月,加强调研,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形成合理分工方案;
(2)2024年1月-2月,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27.关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问题42)
(1)2024年1月-2月,区统计局各专业开展年报业务培训,2024年春节上班后,立即开展“春节培训周”,组织年轻同志开展竞岗活动;
(2)制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开展老带新“青蓝工程”师徒结对,进一步加强年轻同志培养;
(3)组建区统计局团支部,通过局团支部负责人候选人竞职上岗,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力量。
28.关于“党员队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问题49)
(1)从年轻同志中遴选优秀的、有意愿入党的4名同志,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2024年1月将1名党员关系转到地方党委;
(3)2024年春节前,开展慰问老党员、老干部活动,一并送上学习资料保障理论学习。
29.关于“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50)
(1)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2)设计制作党建园地,按要求组织党员制定个人年度规划,并常态化公布;
(3)2024年1月-2月,已开展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工作。
30.关于“会议记录有缺项”问题的整改。(问题51)
(1)局办公室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单位党组会议记录规范格式做好记录;
(3)补齐两批次的会议记录缺少主持人、记录人信息。
31.关于“全程纪实不完备”问题的整改。(问题52)
(1)局办公室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填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
32.关于“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53)
(1)局办公室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履行考察谈话情况、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情况、信访举报查核结论等程序,将相关情况写进考察材料。
33.关于“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54)
(1)局办公室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公示起算时间从党组会议通过的次日起算。
34.关于“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55)
(1)2023年12 月,在新任局长和离任局长交接过程中,明确巡察整改工作交接;
(2)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方案讨论会,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35.关于“党组议事制度与行政议事制度权责分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问题56)
(1)2024年1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
(2)明确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分界,“三重一大”由局党组研究决定,业务性工作由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
(3)2023年12月开始,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业务工作会议分开记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未能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机制”问题的整改。(问题8)
(1)2024年2月制定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2)下一步将定期与纪检监察派驻组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风险,加强排查防范。
2.关于“思想认识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问题15)
(1)下一步,拟于2024年3月局党组与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从思想高度上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下一步,2024年7月,局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汇报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2023年9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以文化自信推动网络文化生态建设》,并提出相关要求。
3.关于“思想认识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问题16)
(1)下一步,拟于2024年3月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安排,确保每人不得少于6次;
(2)2024年1月,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撰写高质量的交流材料,先后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交流和微调研交流发言。
4.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17)
(1)坚持党管统计,提高政治站位,每月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党校教授开展《严于纪律 绝对忠诚 勇于担当》党的理论讲座,进一步牢固树立“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宗旨意识;
(2)下一步,拟于2024年7月,局党组听取党组成员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3)下一步,拟于2024年3月,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清单。
5.关于“阵地建设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18)
(1)下一步,将结合各园区、镇街实际,择优共建统计法治公园;
(2)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各园区、镇街开展统计宣传活动;
(3)2024年1月-2月,开展各专业年定报业务培训,并结合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治培训。2024年2月,在局春节学习周中专题开设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辅导。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问题20)
(1)查清缺少资产具体情况,2020年人口普查下发的18台平板电脑已查清去向,联想A5000平板电脑190台已悉数收回,2014年、2015年共购买电动自行车28辆已查清去向,并努力追回相关资产;
(2)2023年7月已完成全面开展统计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已入固定资产账的所有固定资产根据资产编号;
(3)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谈话问责。
7.关于“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问题21)
(1)2023年11月,局办公室组织1次财务内控制度学习;
(2)严格财经纪律,明确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规范报销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加强内控管理,切实规范日常报销;
(3)下一步,将调整领导分工,强化财务管理。
8.关于“未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问题的整改。(问题22)
(1)下一步,待审计局通知,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区审计局内审培训,邀请区审计部门指导统计局内部审计;
(2)下一步,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对统计局进行内部审计;
(3)下一步,调整领导分工,强化财务管理。
9.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的整改。(问题25)
(1)2023年10月,已报废5台台式电脑,190台平板。下一步,拟对达到报废年限且老旧、破损无法使用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向财政局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2)下一步,充分考虑统计专业的特殊性,探索出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配置标准。
10.关于“超范围慰问工会会员家属”问题的整改。(问题26)
(1)下一步,将对相关领导进行分工调整;
(2)2024年2月,党员固定学习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3)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变相使用工会经费。
11.关于“未履行询价程序”问题的整改。(问题27)
(1)对2万元以上的采购,成立“三人及以上小组”,并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下一步将修订完善《区统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2)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对超过2万元未履行询价、比价程序的,均不予签订合同及资金支付;
(3)下一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
12.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问题30)
(1)下一步,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汇报;
(2)2024年1月已召开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3)下一步,认真审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扎实履行相关要求。
13.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问题32)
(1)下一步,局党组针对监督执纪偏软问题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谈话;
(2)下一步,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及时提醒教育;
(3)下一步,督促局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处(科)室、挂钩园区镇街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约谈、谈心谈话。
14.关于“主动学习、知识更新的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问题39)
(1)2024年2月,在“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协议中,明确师傅督促徒弟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徒弟积极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能力,树立先取得职称、先聘用岗位的导向;
(2)下一步,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
15.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40)
(1)结合工作,2024年1月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2)下一步,结合实际,调整部分统计站负责人。
16.关于““三定”规定仍未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43)
(1)下一步,初步探索工业与投资、农业与服务业工作人员整合;
(2)下一步,注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适时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
17.关于“干部任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44)
(1)下一步,将已撤销的执法大队大队长改任变更后的机构负责人;
(2)下一步,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其他两人职务;
(3)下一步,进一步规范任职,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妥当。
18.关于“中层以下干部混岗任职比例过高”问题的整改。(问题45)
(1)已向区编办申请2024年新招录事业人员7名,招录、安置行政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基层队伍;
(2)下一步,结合实际,逐步调整混岗人员,降低混岗比例。
19.关于“基层统计站长晋升渠道不畅”问题的整改。(问题46)
(1)下一步,开展“最美统计人”评选活动,增强归属感;
(2)下一步,加强人文关怀,加大组织推进,激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内生动力;
(3)下一步,从统计站站长中择优选拔任用或推荐到园区镇街任职。
20.关于“基层‘失血’多‘输血’少”问题的整改。(问题47)
(1)已向区编办申请2024年新招录事业人员7名,下一步,新招聘人员分配将向基层统计站倾斜,及时补充基层统计人员;
(2)下一步,调整部分借用在局机关的镇街统计站人员回归统计站;
(3)下一步,推动许庄统计站编制借调人员调离统计站编制,或者回归统计站。
21.关于“基层统计基础较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48)
(1)下一步,开展基层基础调研,积极与相关园区镇街对接,解决基层基础存在的问题,推动统计“八有八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2024年1月-2月集中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2月开展“春节培训周”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统计分析写作能力;
(3)2023年底多次与医药产业园区对接磋商,医药园区新增统计工作人员3名,现有7人,进一步加强了统计队伍。落实统计站领导挂钩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挂钩口岸统计站,全方位加强统计站指导。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57)
(1)落实“一岗双责”,2024年1月,局主要领导上党课,下一步将督促班子成员每年讲一次党课;
(2)2023年12月-2024年1月,局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对分管处(科)室党员进行谈心谈话;
(3)下一步,将加强中心组学习台账规范化整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为此,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正确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做到举一反三,确保今后的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已开展工作需有关部门做深入调查的问题,认真配合,加强沟通,积极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统计监测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见到实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工商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推动工作成效。党组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和将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谋划和推进高新高港统计现代化建设实践创新,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