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现将固体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申请表和固体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7505
通讯地址: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土固科
附: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申请表.pdf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pdf